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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其实还有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在古代的时候,鱼是特别的便宜,而那些油盐酱醋却是死贵,要是真做了一道红烧鱼的话,这所用的调味料,都比这鲤鱼值钱太多太多,所以在精打细算的农家里,根本就不会出现红烧鱼这样奢侈的美食。

这半个时辰后,林大牛就带着两个儿子做工回来了,洗洗漱漱,歇了一会,林家也就正式开饭了。

这些年的年景不好,不是年年大旱,就是反贼过境,所以能活着,都是很不容易的,就像这林家看起来和和美美,甚至还有余钱娶媳妇。

其实林家也是挣扎在温饱线以下的,所以吃肉这样奢侈的事情,在过年的时候都不太常见,但今天不一样了,唐小碗捡了许多的河鲜,今天的这多晚饭,简直比年夜饭还要丰富百倍!

这清蒸鱼、清蒸螃蟹和水煮大虾刚一上桌,还没等拿起筷子呢,这林家小院的大门就发出砰的一声闷响,随后大嫂赵秀兰就带着大丫,火急火燎的冲了过来。

没错,这早上林家老大林春生看到老三媳妇捡了如此多的河鲜,就知道这晚饭有河鲜大餐吃,这种吃肉的关键时刻,要是连老婆孩子都没叫,那他林春生做人就很有问题了。

于是林春生跟着林大牛出去做工的时候,就托人给老婆赵秀兰捎去了口信:

急事,晚饭,速回!!

林春生听到开门的动静后,就看见自己的婆娘,正扶着门框,无力的回着气,那气喘吁吁的样子显然是回来的太急,现在别说跑了,走路估计都脚软。

林春生赶忙迎了上去,有些心疼的说道:

“孩子他娘,跑这么急干嘛,瞧给你累的,快歇一会!”

赵秀兰上气不接下气的问道:

“这家里出了什么大事了?怎么这么着急忙慌的让我回来?”

林春生只是淡淡的说了两个字:

“吃肉!”

赵秀兰听到此话,这眼神突然一暗,原来只是吃肉啊!

赵秀兰在娘家的时候,听到林春生托人送来口信,让她赶紧回家。

赵秀兰还以为李月红那个是非精终于把林家给作散了,终于可以分家了呢,这才火急火燎的,一路疯跑回来。

别看赵秀兰天天喜欢吃瓜看戏,一副老实人的模样,其实赵秀兰蔫坏得很。

虽然赵秀兰不愿意养活老三这个小傻子,总想着分家,但是她不想做出头鸟,更不想做这个分家的恶人。

幸亏有李月红这个是非精在,所以就乖乖的吃瓜看戏就好,看她李月红不停作死,看她李月红作散林家,然后坐等分家,甩掉这些累赘,过自己的辛福小日子就好。

林春生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赵秀兰的这些微表情,他这会满心的沉浸在,能够带着老婆和孩子大口吃肉的快乐情绪当中,他抱着大丫,一边往堂屋走,一边逗着孩子:

“大丫,今天能吃肉了,开不开心?”

大丫两眼放光的问道:

“阿爹,是吃烤蚂蚱吗?”

此刻,林春生听到这卑微的话语,心中一疼,让大丫生在农家当中,真是苦了这孩子了。

这同样都是天真的小孩,杨老爷家的希州小公子就可以随意的败家,今天还大吵大闹把羊腿从窗户扔了下来,非要吵吵吃冰糖葫芦不可,可自家以前的时候,费了老大的劲,才可以吃一回肉,可给孩子吃的,却是烤蚂蚱,这真是同人不同命啊!

但幸好唐小碗嫁入了林家,改变了林家这艰苦的生活,弟妹会做豆浆,会做冰糖葫芦,会孝敬父母,不嫌弃老三是个小傻子,更不排斥这些哥哥妹妹,简直就是杨家村第一好儿媳妇了。

不过老三那傻里傻气的样子,很可能今后他们不会有孩子了,那就没人给他们养老送终,所以林春生揉了揉大丫的小脑袋,郑重其事的说道:

“大丫,今天能吃到大螃蟹,吃到大虾,吃到鲤鱼,明天还有豆浆喝,还有冰糖葫芦吃,你能吃到这些美食,都是因为你三婶的功劳!

所以大丫一定要记得这份恩情,以后要对三婶好,要给三婶养老送终,都记住了吗?”

大丫听到今天晚饭竟然有这么多的好吃的,馋得她口水直流,如同小鸡啄米一般点着头:

“大丫记住了,大丫最最最最喜欢三婶了!”

鱼腹藏珠,金沙咯牙

“老大媳妇回来了,快带着大丫上桌,今天咱家吃好吃的,都多吃点!”

婆婆张桂花看到老大媳妇赵秀兰带着大丫回来了,就赶紧到厨房拿出两双碗筷,往桌子上一摆,就开始欢迎她们回家吃肉。

赵秀兰还是保持以往为人处事的准则,这坏事鼓弄别人去做,而好处自己来分,所以她依旧少说多做,只是笑着点了点头:

“谢谢娘,我来带孩子就成!”

赵秀兰接过大丫,让自家男人林春生放开手脚,可以陪着公公林大牛喝喝酒吃吃河鲜,这孩子就由她来喂饭就可以了。

不过林春生还是很顾家的,他不停的给媳妇和孩子夹菜,盛豆浆,忙得不亦乐乎。

赵秀兰一边给孩子喂着饭,一边听着家人的闲聊,只是区区几句闲聊,都开始让赵秀兰开始怀疑人生了。

自己只是回娘家呆了两天而已,没想到这林家竟然起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

是非精李月红不停的作死,终于被赶出了家门。

这件事其实赵秀兰早有预料的,毕竟她当初暗中蛊惑李月红作死的,不管这结果如何,是李月红被赶出家门,还是李月红成功搅黄了老三一家,对于赵秀兰来说,只要这林家人心不和,这分家就是早晚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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