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大老虎。”舒念纠正。
哈士奇:“不是大老虎,是强者,我闻到了,那是属于强者的味道。”
哈士奇在茶树之间上蹿下跳,这里闻闻,那里嗅嗅,接连感慨。
“好强,好强!比密歇根还要厉害。”
“和我飞天兄弟有得一拼。”
“这是什么奇怪的动物,绝对不是狗子,狗子才没有这样的气息。”
大狗早已察觉有“入侵者”,但看清楚来人,却是选择按兵不动。
它一直关注着突然上山的陌生狗子,本以为瞧着对方体型庞大,一双狗眼颇显智慧,应当是不好对付的。
但现在?
大狗忽然想起某个上茶山人类说的话。
“聪明的动物往往其貌不扬,但是愚蠢的狗子各有各的蠢样儿。”
果然,上帝都是公平的。
给一些狗种好看的皮囊,往往就会收回聪明的狗脑。
“人类幼崽,这就是你说的哈士奇吗?”大狗终于现身。
舒念刚刚转身,就察觉到一阵疾风刮过,黑白胖硕的身影,从她眼前飞跃,迳直落到大狗跟前。
“我的天呐!我看到了什么!”
哈士奇围着大狗转圈圈,越看越是惊叹,“和飞天兄弟好像,强者,这就是强者!”
“蠢狗,离我远点。”
大狗嫌弃躲开,看向自己的狗崽,“你以前就是和这种狗一起耍的吗?”
难怪,第一眼看到,就觉得蠢,完全没有自己的狼性。
小黄狗看了眼哈士奇,沉默一会儿,抬头笑说:“大花还是很可爱的。”
大狗点头,眼前这只哈士奇,确实有资本凭借皮囊吸引人类。
对人类而言,聪明似乎不是最重要的,长得好看更能捕获人心。
而长得好看又有些蠢,他们称之为蠢萌,如此更收欢迎。
“你就是怀疑我狗崽的那只狗?”大狗扭头,看向哈士奇。
哈士奇已经认定,眼前这只就是强者。
狗种,除了飞天那样的,不可能有强者。
所以大狗肯定是狼狗,那大狗生的小狗,黄仔也就是狼狗。
这已经是不需要证明的事实了。
然而在乡下的日子,多么无聊啊!
哈士奇奔波各个村子,努力和所有中华田园犬打交道,每天奔跑不知几十公里。
跑得越多,跑得越快。
无敌,是一种寂寞。
十里八乡,已经没有狗子能够与我相媲美!
哈士奇怀念在研究所和警犬飞天跑马拉松的日子,跟随强者的步伐,让它觉得狗生都升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