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有车路过,本地司机连看都不敢看一眼。
陈麟声打昏雅各布的手下,拔钥匙下车,颤着手锁了车。他下车踩在地上,才发觉腿软到像抽了骨头。
雅各布趴在地上,看上去不省人事。远处,还有一个紧闭双眼的麦秋宇。
天要黑了,黄昏原来这样冷。
好了,没关系。陈麟声安慰自己,即使脑海里和心里的声音都在抖。只要离开这里,离开墨西哥,一切就都好了。他只要把麦秋宇拖进车里,很快,很快。他没有驾照,但他可以试着开。他不知道路,但他会找到安全的地方。
隔一段距离,他看不出麦秋宇胸脯的起伏。
为什么让他先走。
方才车开出去每一秒,都像在接受无形的绞刑。
这句话说出来,他就走不了了。
拜托,不要死。
陈麟声浑身都在痛,他走得摇摇晃晃。
越来越近。
只要再走几步。
只剩咫尺之遥,他被人从背后勒住,刀尖刺过腰腹,钻心疼痛。
“看来比起回家,你更喜欢被砍掉手和脚,”雅各布声音虚弱,听起来更加冰冷。
陈麟声一言不发,他觉察到,雅各布拿刀的手并不稳。
父亲离世时,陈麟声尚且年幼,并没有学到多少擒拿技巧。但十四岁后,他就已经开始学习打架,不管是港岛的混混,还是加拿大歧视亚裔的白人,他都打过,他都能赢。因为他知道死亡的位置,知道死意味着什么。他一边牢记着死亡,一边近乎自毁般无限逼近于死亡。或许有一些瞬间,他真的想杀一些人,又真的想一死了之。
愿意死的人,是不会输的。
他甚至情愿死在这里的是自己,而不是麦秋宇。
他抢刀的瞬间,刀刃小半个割进手掌,太锋利,以至于血含在肉里,慢了几秒才流出来。听见雅各布惨叫的瞬间,他知道自己赌对了,他踹上了雅各布手上的腿。
攻守逆转,轮到雅各布被压倒在地上。
陈麟声握着刀逼近他喉咙,血顺着锋刃往下流,滴在雅各布的皮肤上。他精神紧绷,耸着兼备,如同一只警戒的豹,正紧紧瞪着雅各布。
“放我们走。”陈麟声沙哑地说。
雅各布看着他,黑色眸子里先是恐惧,然后慢慢转变为一种迷茫,以及,轻蔑。
他笑着说:“ricky真幸运,总是有人愿意用自己的命,换他的命。”
陈麟声沉默了。他知道雅各布在说什么,几年前麦秋宇闯进翠斯特的赌场,险些被杀,就是雅各布不顾性命替他求情。他出身帮派,却愿意替一个外国人求情,假如不是米格尔,他们恐怕会双双死在那间赌室。
其实雅各布根本不需要这样豁出去。
没有麦秋宇,他的生活似乎不会有任何改变。
“他很喜欢你,”雅各布微笑,“知道我怎么看出来的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陈麟声将刀尖逼近他的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