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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悟饭(第1页)

堆起了雪屋,常鼎拾来一堆树枝和枯木,点起火堆,然后这天就开始暗了下来。

银渐层就趴在一旁咪着眼休息,而常鼎则不时拨弄火堆,填些柴火,再看看美丽黑夜的雪景。

美是美,但一个人总会感觉到孤单的,一般人这样早就疯了吧!

近乎无限寿命对拥有情感的人是一种折磨,是对心智一种严峻考验。

而常鼎他们活下去的目标之一就是后世和历经无数磨练求道之心。若是没有他怕不是成为一个陷入魔障之人,保持那份人的初心和对生命和自然敬畏,哪怕本尊是脱天地混元。

不是凭自己实力去肆意按着自己意愿改变一切,成为沉浸在力量美景的人,成为那自己之前心中恶龙。

正所以天法地,地法人,人法自然。天是道,地是道,人也是道,道是万物,万物皆是道。按着自己规则法则展演化,所以常鼎和虹陆一直没有小看云云众生,哪怕蝼蚁。

嗯,突然常鼎在静坐望着那个熟悉的星空,星空之下沧海桑田未成改变的他记忆飘逸,想到此有一滴滴感悟。

轰轰!!!嗯??

一个巨大声音,引起常鼎注意,转头看原来是雪崩啊,是自己之前采药的雪山。

常鼎都不知经历过几次了,想想之前在水泽龙宫时,也是北方吧。当时想着远离洪荒中心没想到逃不掉,与北海龙宫结下因果。

想到这里常鼎也庆幸本尊能逃过那龙凤大劫啊,想想他都是一身冷汗,要不之前有不少化身的话,真就凉了,而自己都不知死了多少回了。

我真乃大气运、大毅力也!

就这样,常鼎平静度过了一夜,而他营地外上演着属于荒野的黑暗法则,第二天常鼎继续采集之旅。

这天,常鼎一时兴趣,密林间采集着蘑菇。不用问他认不认识这些蘑菇,常鼎专挑着那些色彩斑斓的采。

很快的,常鼎他就煮了一个锅五彩斑斓的蘑菇汤。浅浅的喝了一口,那是极致的鲜美,汤色也是很有食欲,诱人的香气让人欲罢不能。真的是一口提神醒脑,二口梦游仙岛,三口长生不老。

常鼎越毒越好看的,往往也越是鲜美,一般生灵还是不要学的好,怕你们是无福消受。

常鼎真享受这锅山珍的极致体验,没有想到香气好像把一个生灵给吸引来了。

常鼎一边享受着蘑菇汤,一边看着即将出现的生灵。随它走出密林的阴影,能露出金色的皮毛,一划一滑,脏兮兮的,毛打结,恩,是金丝猴,好像受伤了,而且看样子伤势不小,一只小腿都扭曲了,好可怜的小家伙。

只见常鼎一招手,那金丝猴便出现在他身前,常鼎一颗丹药便塞进它的口中。

这金丝猴也算有些灵性,感知常鼎身上气息,知他无害,而自己吃下得到东西,对它有巨大好处,当即咽下。

然后那只金丝猴便安静躺在雪地上,而丹药挥作用,随着小腿恢复移动,疼痛是难免。不过骨骼经脉复合的剧痛,就是一阵结束,疼痛过后,金丝猴受不了,直接昏睡过去。

见到金丝猴恢复健康模样,常鼎内心好像舒坦一些,转头开始撸自家的猫咪。

而多年的相处,银渐层也是习惯了和常鼎这般相处,现在正享受着,出咕咕的声音,跟真的小猫咪一样。

常鼎一边撸着猫,一边看着躺在火堆旁的金丝猴。嗯,这货在后世是一级保护的物种吧,这怀中养的也是稀有物种的。要不再找一只可爱的胖达,一起养,反正自己养得起。

而且自己前世很喜欢小动物,还养几只小猫咪和小狗、乌龟,虽然结果不是吃太饱或是让人药死,所以长大了就没有养了。

这单养银渐层它们一只在后世可是很刑的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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