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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巧啊!今天又是余秋的生日,一年前就是这个日子,她认识了方景宇。
一晃一年,又是这个日子,她又一个人孤零零的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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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月方景宇过的昏天黑地,她也并不舒服,为了散心,她去新加坡看望外婆,在那住了一个多月,回来后听陆婉婷说了方景宇出院那天的事儿,余秋只是良久沉默。
其实方父那件事只是导火引子,只是一个诱因。如果不是方父的一通臭骂,她或许还活在自欺欺人、得过且过的幻想里,但如今她醒了。
她不想见方景宇,甚至不给一个电话解释的机会,不是因为她绝情,相反是因为她很有自知之明,害怕自己会心软,她一向抵抗不了方景宇的哀求和软磨硬泡,所以就干脆不见面了,让冰冷的时间去解决方景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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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她也在B市,那一场雷电暴雨,她看到了。接到电话时,她的心是疼的,但终究没有心软,如果一场大雨能把他浇醒也不错。
今日是她的生日,不知怎的余秋就鬼使神差的来到sweet heart。她是从住宅楼上去的,所以店长她们确实没有见过她。
余秋在屋内转了一圈,打开那封信,平静地读完,又放回了原位。
前后不过十几分钟,她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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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跟方景宇和陆婉婷在一起的时候,其它时间余秋的话都很少。此刻的她闷声不响,但心里非常非常不舒服。
心情不好,趋利避害,本能自救,不知怎的她就把车开到大学城的那间酒吧。
孤独落寞的坐在吧台前,不想喝酒,就点了一杯果汁,放在那儿,一口也没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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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酒吧里没什么客人,放着慢摇的欧美音乐。
过了一会儿,身边有人跟她说话:“美女姐姐,好久不见!”
余秋转头,几秒钟后认出了这个大男孩。
多巧啊!一年前的今天,她也是在这里遇到了他,而且是在方景宇之前。如果那天她就花2000块钱把这个大男孩领走,之后就不会遇到方景宇了,那么现在的一切是不是都不一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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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打量打量这个大男孩,眉眼很精致帅气,头发修剪的很有型,染了时下最流行的烟灰色。穿着一件白衬衫,紧身牛仔裤,左耳垂上戴一只水滴形的耳坠。
“姐姐,今天不喝酒了?”
“你记得我?”
余秋惊讶,这人记性这样好使吗?整整一年,酒吧里人来人往,多少客人,当初只是匆匆一面,他竟然还记得她?
“记得啊!姐姐还说来找我,这么久也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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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笑了笑,努力提起一点兴致,“今天不是来了吗?”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