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你。”
脖子上的红印还没消下去,原想找条围巾遮遮,索性算了。既然霁渊想让覃净屿看到,那就让他看到吧。郑时朗起床的时候,秦霁渊还没醒,这回是真没醒,看起来睡得不错。
郑时朗把动作放慢,轻轻从床头柜拿了钥匙,把手铐打开。又给他捂好被子,理了理枕头,这才穿好衣服准备出门。
听到些金属碰撞的声音,秦霁渊迷迷糊糊地朝郑时朗先前在的位置蹭了一点。扑了个空,腰和大腿根部都酸得好像不属于自己了,这才睡眼朦胧地看向正在整理着装的罪魁祸首。
“你要去找覃净屿了啊……我的早安吻呢?”
郑时朗吻向他的唇:“早安,霁渊。时间还不算晚,难得好梦,可以再睡一会儿。”
“你说过要天天哄我睡的,这样的好梦我应该还有很多个,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覃净屿真的是你找的小情人,看到他就走不动道了,不愿再回来见我了。”秦霁渊的睡意已散了大半,看到郑时朗脖子和下颚上的红印,“你真的不遮一下吗?”
“不遮。我爱人不让我遮,偷偷遮起来他知道了要生气的。”郑时朗坐在床边给秦霁渊揉腿揉腰。
“他现在腰酸腿麻,哪有力气和你生气。”他强撑着坐起来,和郑时朗平视,在他的唇上蜻蜓点水般停了一下,“早安,郑老师。尚不知对方什么底细,注意安全,我等你回来一起吃午餐。”
“好。”
另一边,覃净屿正在修剪小阳台上自己种的大大小小的盆栽。阳光穿过玻璃窗撒到他身上,被他的剪刀剪得稀碎,给他带来些这个年纪本该有的活力。
一旁挂着古铜色的鸟笼,里面是他养的伯劳鸟。他从来不把它当宠物,因为他只喜欢听伯劳饿上一两天后求食而不得的凄厉叫声,喜欢看它因求生本能哐哐地撞响铜制鸟笼。然而今天他显然没有这个兴致,只是自顾自剪着枝条:“上次用劣质油漆给几朵花染了色,真是暴殄天物。不知道秦霁渊作何感想呢?”
他穿着单薄的白衬衫,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是清瘦。顺手把剪下来的枝条往鸟笼里递,又在伯劳要咬到枝条的时候抽出来。有时会让咬住枝条的伯劳狠狠的撞到笼子上,他也不管,只是从来没把笼子打开过。
伯劳是会吃人的鸟,他喜欢玩火,但不喜欢自焚。
“少爷,郑主编来了。”
“带他进来吧。”覃净屿连头都没抬,把刚刚剪下的枝叶放到一边。扯了张黑布给鸟笼盖上。
覃家虽不似秦家那样华贵,但好歹曾经也显赫过,宅子当然还是要尽力维持体面。内部的整体色调很灰暗,就更显得阳光下的少年醒目。他大约十八九岁的年纪,比秦霁渊矮一些,头发已长到肩膀,被很随意地扎了个小揪。手里拿了把剪子,正专心致志地修剪着一盆玫瑰。
“似乎我来得不巧,没有事前通知就私自拜访,是我失礼了。”
“可我一直在等您,不管什么时候来都刚好。”他剪下一朵玫瑰,“事出突然,待客不周还望海涵,这个就当做见面礼吧。”
他把玫瑰递向郑时朗的时候才注意到他脖子上那些红印,不用想也知道是秦霁渊在向他宣示主权:“先前那几束花,您别在意,我并无半分恶意。只是觉得,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您爱人肯定不会让您来见我。现在看来,这花送得还算有价值。”
郑时朗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嗯,不过我爱人不希望我收外人的花。还是不必了,谢谢覃少爷一片苦心。”
“没想到,郑主编这样怕您爱人。”覃净屿递花的手悬在半空,“不过这花本就是为送人,奈何他人不愿收它,那它也就失去价值了。”
他手一松,玫瑰掉到木地板上,更显得红艳动人。他没有半点迟疑,用脚尖把玫瑰碾碎。
“我知道您在想什么,您放心,我和您所想的人并无联系。我说过,我从不曾想害您,只是想从您爱人眼皮子底下约到您实在太难。我和您爱人有些过节,或许他也和您说过了。然而和他的那些往事不值一提,难抵我对郑主编的钦佩之情。”
郑时朗保持着他向来的严肃:“这样的空话不必多言了。今天不是谈文学吗?”
覃净屿便领着他到书房。覃净屿想来也是爱书之人,家中藏书万千,涵盖各种类型,覃净屿竟都能谈上两句。今日之主角,是一本自己还算熟悉的书——勒庞的《乌合之众》。
似有所指。
郑时朗感觉覃净屿的一举一动都暗有所指,像是一个个的哑谜。或许霁渊会有兴趣。不过自己只想早点脱身,毕竟家里还有人等着他吃午饭呢。
“我想知道郑主编怎么看待这本书的观点,毕竟郑主编也曾是孤狼一样的人。”他把书递过来,“只是可惜,后来竟愿意为一人沦为乌合之众。”
黑皮书
郑时朗抬眼,勾了勾唇:“你对我了解多少?我怎么就是孤狼,又怎么沦为乌合之众?”
覃净屿一样用温和的微笑回敬,不置一词。
“你到底想知道什么?”郑时朗顿了一下,“你知道了多少?”
“郑主编的问题太多,太有针对性,完全没有一个文人该有的温良,果然和文章里体现的孤狼气质一样。还是说,郑主编对我有太强的敌意?郑主编放心,只是简单的文学讨论而已,不必多虑。”
覃净屿叫来管家吩咐午饭,被郑时朗打断:“就不必准备我的了,还有人等我回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