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笃定短时间内不会再有警察追上来,他穿过一条条荒废而窄小的胡同,开始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憧憬着告别牢狱,拥抱大自然的自由自在。
他要逃得远远的,反正越狱后他就没打算继续呆在北京,叶非对他来说是个意外。本来想拿着三弟给的五十万远走他乡,过隐居生活。谁承想被叶非这个瘟神给破坏了,妈的,想想就来气!他当时怎么就没一枪崩死他,立即逃跑呢?这次真是亏大了!
不过幸好警队里除了叶非,其他人都算好对付,以他的经验和能力,对付几个小警察倒是绰绰有余。
想着想着,刘源浩的身心越发的放松下来。
走到一处狭长的胡同,径直向前走。前方有微弱的亮光,他知道那是胡同的尽头,那边通往一条小路,小路虽然没什么人走,却有路灯。他熟悉这里,小时候常常跟大哥在这里玩。
这条胡同,没有月色和灯光的照耀,他走的依旧顺畅,仿佛他已经走过千遍万遍,深入骨髓。他喜欢这种掌握命运的感觉,而非在监狱里任人摆布。
他快步走向光线所在,却猛然停下了脚步。
因为前方路口处好像有一个人,他身体削瘦挺拔,双腿微微叉开,笔直的站立着。
刘源浩心里打了个突,开始思索这个人出现在这里的可能性。
他一个人静静的站在那里,看上去年纪并不大,应该不是警察。对,肯定不是警察,警察不可能这么快知道他在哪里,还以这种方式抓捕罪犯。他对自己的推断深信不疑。
可他会是谁?凌晨不睡觉站在这里干嘛?等人吗?
刘源浩暗暗握紧手中的匕首,一步一步朝他走过去。心想,不管你是谁,你都没办法看见太阳升起了。是你运气不好,遇见了我。是你愚蠢,深更半夜跑出来遛弯。
刘源浩越走越近,借着微弱的月光,逐渐看清楚那个年轻男人的轮廓,也分辨出他正面朝着自己,紧紧盯视着他,似乎他站在这里很久,就是为了等他。这让刘源浩一阵头皮发麻。
对方的眼睛黑亮黑亮的,虽然平静,却透着一股恐怖阴森的杀意,让刘源浩全身警铃大作。
这双眼睛明确的告诉他,他是冲他来的!刘源浩感觉全身的血液都涌向大脑,那一瞬间竟然有种自己是不是见鬼了的想法。
但他立即纠正了自己的想法,这世上哪有鬼?操!竟然会被一个小孩吓得尿都快出来了!还是不是个男人?嗯?让叶非吓一次就够了,现在还要再来一次吗?妈的!想也别想!
刘源浩肾上腺素激增,调动起全身的敏捷细胞,眯起眼睛,突然冲了过去。
对方看到他的动作,仍旧没有任何反应,站在原地直勾勾的盯着他,刘源浩开始怀疑对方是个死人。
眨眼的功夫他已经冲到那人身前,他一侧身,从袖口中卸出匕首,反手朝对方胸口刺去,动作和姿势都非常完美,充分体现了他是身经百战的练家子。
就在他的匕首无限接近对方身体的时候,那个年轻人突然腾空而起,抬起左手,以肉眼无法看清的速度落下,闪着寒光的尖刀就这样刘源浩惊愕注视下,刺入了他的脖颈。
那把刀很冷,很利,很窄,又好像是特制的。扎在动脉上,一滴血都没喷出来,只是缓缓的,缓缓的往外流淌。
刘源浩瞪大眼睛看着眼前英俊白皙的帅小伙,直到彻底咽气都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死了。
他竟然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死,这人又是谁?为什么杀他?
他双手死死的揪住对方的衣襟,想说话,却说不出来,张大嘴巴,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小伙却好像读懂了他的心思,勾起嘴角笑了笑,好心的解释给他听:
“保护家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永绝后患。”
刘源浩眼里的绝望他似乎没心情欣赏,他并不是变态。
他将对方的尸体和自己的痕迹清理得一干二净,仿佛刘源浩和他从来没出现在这里。
他口中哼唱着ichaeljackn的《antheirror》,很快消失在窄小的街巷。
☆、心理阴影
叶非被送到加护病房一个小时后,同事们陆陆续续的离开了。门外刘德志接了一个电话后,神色有些凝重。刚一转身就看到柏明语跟一个陌生男人从走廊另一头走了过来。
“咦,你之前去哪了?”见到柏明语他才想起来,好像有一会没看到他了。
“去接我哥了。”柏明语走过来从玻璃窗看过去,问道:“非哥怎么样?”
“医生说还没脱离危险。”老刘看了看柏明语身边的高富帅,“他是你哥?”
“表哥。”柏明语答。
“哦。”表哥竟然长这么像,那亲生的得啥样?他伸出手,“你好,我叫刘德志,刑侦支队二组组长。叫我老刘就成。”
“你好,刘组长,我是乔明峰。”乔明峰抬手与他交握,微笑道:“我是叶非的好朋友,来看看他。”
老刘生平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人,大老板、政府要员、富二代、官二代、明星大腕,还真没见过像乔明峰这种货真价实的高富帅。英俊雍容的外表,温和官方的微笑,低沉柔和的嗓音,优雅平和的谈吐,风流倜傥的举止。让他瞬间想到了一个词,“东方汤姆克鲁斯”,不过他比那家伙条件更好些,他看上去更年轻,个头也更高,少说得有185,远胜于那个只有175的男人。那一身衣服剪裁得体,搭配有致,连从不讲究穿着也没有任何审美的老刘都不由得赞叹,帅,真他妈帅。他不懂名牌,但他认得Ω的符号,乔明峰腕间那块表上就印着这个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