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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第1页)

宋三郎想起来了,正是上次带儿子在樊记食铺吃冰雪冷元子时遇到的父子俩。

来人率先开口,“在下郭记绸布庄郭大有,这是犬子郭午”郭大有碰了碰儿子郭午,意思是让儿子叫人。

郭午不高兴瞪他爹,撅着嘴巴道:“爹,你干啥推我。”

宋三郎有点儿同情郭大有,为了避免对方尴尬,他接了话头儿道:“在下宋文远,小儿景辰。”

此时按照礼节,宋景辰应当向对方长辈问好,宋景辰却没有理会俩大人,这个时侯他才不会做讨人嫌的显眼包呢。

人家的小孩不懂礼数,他却礼数周全,郭午不开心,郭伯伯也会不开心的,哪有做爹爹的真希望自己家的儿子不如人家的儿子好呢。

宋景辰朝郭午道:“原来你叫郭午呀,你是不是晌午生的呀。”

郭午看到宋景辰,高兴地跑过去,一屁股把于兴业小娃顶到一边儿,拉着宋景辰的手道:“哥哥,我请你吃肉,我爹有钱,你不要和他玩,你和我玩吧。”

郭午这话一出口,几个大人全都尴尬了。

郭大有恨不得一把儿子的嘴巴给堵上。

于兴业的落魄秀才爹满脸无地自容。

宋三郎正想开口说点儿什么解围,就听宋景辰对郭午道:“要是有人因为你爹有钱才和你玩,你千万不能和他做朋友,他会把你爹爹的钱骗走,然后你爹没钱了,他也不和你玩了,我爹说这是狗肉朋友,要离他们远一点。”

郭午眨巴眨眼,听得似懂非懂。

宋景辰道:“我不花你爹的钱,只要你叫我大哥,我就跟你玩。”

转过头,他又对于兴业道:“我也不要你爹的钱,你也叫我大哥就行了。”

他一手拉起郭午的小手,一手拉着于兴业,“你们俩现在都是我的小弟了,以后要听大哥的话。”

宋三郎:“……”

郭大有:瞧瞧人家小娃这机灵劲儿,活该人家是做大哥的料。

于同光:天资这种东西不是谁都能有的,就比如他自己,寒窗苦读,考上个秀才,已经是走到头儿了。

三个小孩凑一块儿也是份缘分,郭大有表示自己请客,干脆几人一块去酒楼里吃个饭。

宋三郎无可无不可,不过郭大有是做布匹的商人,想到秀娘姐弟开的铺子亦是做布匹买卖,认识一下也无妨。

于同光虽科举无望,却并非甘于平庸度日之人,既然科举这条路走不通,他也想另谋出路,方才听郭大有介绍他是做绸缎铺子的,文远兄虽未提及身份,可观其举止谈吐以及其子异于常人的表现,绝非小门小户出身,认识此二人对自己绝无坏处。

而郭大有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在外人眼里他算是有些小钱,不过与那些大商贾相比却是差得太远。

郭大有并不认为自己就比别人差多少,差得是他没背景,小富靠个人,大富背后得有人。

之前他亦不是没有与有背景之人接触过,只不过对方胃口太大,他不想成为人家手里的傀儡。

上次在樊记食铺偶遇宋三郎,他就看出眼前之是有官职在身的,这做官之人无论气度还是行为举止,尤其是目光与普通百姓是有着区别的,在生意场摸爬滚打多年,他自问是有几分眼光的在身上的。

这会儿队伍也排得差不多,郭大有抢着付钱,宋三郎没有争,若是他争了,便会叫于同光难堪,没几个钱,索性都叫郭大有请了。

于同光不由感激地望了宋三郎一眼,实际上对宋三郎来讲,并非他有多为于同光着想,单纯只是他的行事风格而已,到了曾经他那样位置的人,实际上大多数时间内心都很淡漠。

郭大有会做人,让店家包了三小包小肉粒,让孩子们直接拿竹签扎着吃,又让店家将一整个条肉切片拌好,带去酒楼几个大人尝尝,别看是街边小吃,自有一番不同于大酒楼的独特风味。

炙猪肉咬在嘴里酥脆爆汁,越嚼越香,尤其五花肉还特意带了猪皮,猪皮炙烤以后的味道属实一绝,宋景辰吃着好吃,拿竹签子扎了一块,递给宋三郎,“爹,你快尝尝,炙猪肉可太好吃啦。”

宋三郎笑着从小孩手里接过来。

郭午见宋景辰给他爹吃,也有样学样扎了一块给郭大有,儿子难得如此孝顺,郭大有乐得嘴巴咧到耳朵后面去,越发觉得给儿子选择一个什么样的朋友对孩子当真影响很大。

于兴业在家里几乎很少有机会能吃上肉,尤其还是这么好吃的炙猪肉,小孩幸福得连自己都快忘记是谁了,更不要说想起他爹,看到宋景辰和郭午都知道给爹尝尝,也忙紧得有样学样。

宋三郎叮嘱三个孩子不准边走路边吃肉,以免自己摔倒或是被其他人碰到,牙签扎到喉咙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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