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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篇 付了一枚麟趾金的乞丐(第1页)

不止是千宿宿,长生戏楼后厨也乱作一团。

有四五个爱吃酒的厨子并杂役,伏在地上呕吐。厨娘春娘自从听见这歌声,脑子里就嗡嗡一片,扯得自己头也乱了,衣服也松散了,直嚷道:“叶兴救我,叶兴救我……”

几个清醒的厨子,见这情形,不免有些尴尬,好似他们两个倒有些私下的牵扯似的,还有那么一两个看笑话的,闲吃瓜。叶兴在厨子住的通铺间里有个铺位,此刻,何来躺在铺位上,叶兴本人不见踪影。

何来本在熟睡,听见春娘叫喊的声音,忙寻声找去。

依云馆里,女贵胄还没有回屋,龙眼在惊诧那只麻雀会说话,还没有回过神来,就听见申榭阁传来的歌声。她突然就哭了,流了很多眼泪。

麻雀叼来手帕,龙眼接过来擦眼泪,谁知眼泪越擦越多,龙眼哭得也很痛快,竟将帕子捂住脸,放肆地哭起来。麻雀也由着她哭,听到《命运的低语》,麻雀也流了一滴泪。

离人馆闵老头手下的小光,正在和几个一般年纪的小苦力一起,搬运那些冻僵的尸体。先前,洇蜓在弹奏《软魂送》的时候,他分明看见那些痛苦狰狞的冻僵的面孔,变得柔和、甚至嘴角含笑,他吓得半死,又冷又怕。

如今,曲冰在唱《命运的低语》,他也听见了,听的热泪盈眶。在这冰天雪地里,他的心仿佛被温水一层一层浸泡,仿佛他流的不是眼泪,是心上的寒冰融化之后的水。

说来也怪,小光像是反应迟钝了似的,《软魂送》当时已经在融化他的心了,可是等到《命运的低语》响起的时候,前一歌才将他的心解冻,他才有了知觉,缓过味儿来。此刻,竟是两曲子都在他的灵魂里产生了作用。

原本对于敲诈勒索、侮辱打骂、欺压他的闵老头,小光积攒了浓浓的恨意,甚至想过找机会杀掉闵老头。每一次挨骂的时候,小光都攥起拳头,指甲都能将手心掐出血。如今他眼中的恨意不见了。目光由充满戾气的浑浊,变回了少年才有的澄澈,小光他,毕竟才十四岁阿。

他不该对这个世界充满恨意,这个世界对他,也不该充满暴力。曲冰的声音,让他想起了“妈妈”。妈妈,从记事起,就没见过了,如果有妈妈,自己应该不会被任意欺凌吧。

阿京和陶升,在最初进入凤华城的时候,曾在街边,看见过“一坨东西”,其实那是个人。

那人如今就正巧窝在乞丐屋旁边,看见屋内有光亮,就想进去。一个名叫“大力”的壮年乞丐,看窗户上有人影晃来晃去,就走出屋子查看。谁知竟然看到了一个裹了好多层破布的“人”。大力心说:多亏了他这么些层破布,不然早就像那些夏天穿着单衣在路边裸睡的乞丐一样,在那天降雹子的夜里就冻死了。

“兄弟,进来喝杯热汤吧。”那壮年乞丐招呼着。那“一坨人”,实在是渴望屋内的光亮,他并不白吃白住,起身,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麟趾金,给那个壮年乞丐,并且微微鞠了一躬。

那大力哪见过这个?不由地惊异,赶紧邀这位进屋,并且那枚金子也不敢收,一个五大三粗的壮年人竟然手足无措起来。

一行人抬着箱子,放在了乞丐屋外,叶兴看着那些人动作轻巧,倒也放心了。刚刚的经过,叶兴也收在眼里。那些给乞丐屋运衣食箱子的人,动作迅疾而稳妥,就像一阵微风,来去了无痕迹。

柴昏昏听见了这《命运的低语》,并没有想到未来,而是想到了过去。过去在出樵城当奴隶的情景历历在目,当时她叫“海胆”,因为奴隶贩子的老婆爱吃海胆,就给她起了这个名儿。在被拐去当奴隶的那几年,没日没夜的当苦工,小小年纪,还被那些工头揩油……当然,在被依云馆的柴老爷寻回来之后,就逐一派人,去将那几个工头灭口了。

柴老爷也是一向宝贝这个私生女,掌上明珠失而复得,是大喜事。并且,自从寻回了柴昏昏,依云馆也开始搞研制“人瑞、人华”、贩卖“长生不老”的业务,事业一路高升,柴老爷潜意识里,早就将柴昏昏这个宝贝女儿,视为“吉兆”,更是千宠万爱。

只是,她痛恨被掳走的那段奴隶生活!

凤华城中,往城外离人馆运送物资的队伍,也到了。

离人馆的柳掌柜看见解燃眉之急的来了,千恩万谢地拜天拜地拜城主,更是想留这几位壮士歇歇,吃个热乎饭。车夫阿望正在歇脚的空档,听见了《命运的低语》,凝眉细思。雷子听见了,自是有一番惆怅,想到了那些被依云馆害死的孩子,也想到了近日城内的雹子,忽然就觉得生活好苦。

这几个车夫和搬运工,连年都奔忙在路上,天天卖力气,哪有时间喊累?都是能活一天赚一天,如今歇息一会儿,又听见这如慈母如严父、如娇妻如爱儿的歌声,心下回过味来,方觉得自己自己当人当的太累了,都沉默地坐着,两个大脚掌撑着地,埋头抱拳的,一个个都在品味这几年讨生活的艰辛。

各人有个人的经历,谁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车夫、就是搬运工。

有的是家里曾经是当官的,后来抄家被官府征用的;有的是家里经商,父亲妾室太多,被后娘兄弟给排挤出来的;有的是地头蛇抢占了媳妇儿、戴了绿帽子还不敢吱声的;还有的是被强盗灭了族的;被连年天灾耗成了贫下中农的……

离人馆的柳掌柜毕竟是和死人打交道的,磨了这么些年也是个人精了,自然知道这些底下人的不易,拿出了两坛桂花黄酒,倒上了,给这些弟兄们热热身、暖暖胃,如今天灾连连,别再添人祸了。万一路上再冻着几个小兄弟,这不就是造孽了吗?

第篇付了一枚麟趾金的乞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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