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质眠轻轻笑了声,再次问:“要不要来我这里?”
江质眠在同城有套位于市中心的大平层,两百多平方,广阔的落地窗占据着这个城市最好的视野。
电话挂断后,何沉抱着电脑走人,家政上门做好四菜一汤另加甜品。门铃响起那刻,半开放式厨房内的烤箱一并发出“叮”的声音。
江质眠亲自起身开门,门外,阿瑟穿着宽松的t恤和蓝牛仔裤,双手插兜站着,头朝向一边。
压低的鸭舌帽挡住了他半张脸,露出来的鼻梁人中以及下颚,构成一道非常优美的曲线。比山岳锋利,又比冰凌厚重,像天然形成的钟乳石,有让人试图伸手触摸的吸引力。
“你……”
阿瑟难得犹豫,还在想开场白,却骤然被掐住脸,从喉咙里挤出表示震惊的断音:“呃!”
江质眠身体微微前倾,一手撑着门框,一手牢牢攥着他。修长的五指张开,带着薄茧的指腹陷进双颊,男人温热的掌心压上他的嘴唇,鼻腔里怜爱地泄露笑音。
“怎么还真敢来啊?”
北欧式的装修让整个房屋显得空寂,透过敞开的房门,能看铺满整面墙的落地窗外沉沉下坠的暮色夜景。
江质眠站在其中,眼珠比夜色更黑,毫无保留地注视着他,在阿瑟反应过来之前,用嘴唇碰了碰他的额角。
然后扣住他双颊的手一松,胳膊揽上他的后腰,用力把他拖进了门内。
房门自动合拢落锁,屋内蔓延开晚餐的香气。
接下来的事完全超出了阿瑟的预料。
他十六岁的时候谈过一个女朋友,对方的名字已经模糊不清了,只记得是很典型的法国甜心的长相,双颊和鼻尖有几颗满天星似的雀斑。
阿瑟有过很多恋情,大多数是和粉丝。
不是日后那种工作意义上的粉丝,他十六时还混迹在街头酒吧,锁骨上涂着亮片,手里拖着吉他,在或刺眼或黯淡的光线中握住麦克风声嘶力竭地吼。
他唱别人的歌,也唱自己随手写的原创。唱国语,也唱英文。汗水从他脸颊滚滚滑下,视野灿白一片,四面八方都是狂舞的影子。
一下台,衣领、裤子口袋甚至兜帽里都装满写了联系方式的纸条。他和爱他的人约会,彼此从不吵架,每一任都不向他索求时间与礼物,因为恋人们奉献的是粉丝式的爱。
这样的爱像一场歌迷见面会,瞬时燃烧瞬时熄灭,自然不会长久。
着迷阿瑟的除了女人,还有男人。他对约会对象的性别没有要求,但男人天生比不上女人,大多数的男人是狂妄、自卑、强进攻性以及神经敏感的矛盾综合体。阿瑟是其中的一朵奇葩,一枝独秀,他自认天下第一,比起很容易冒犯到他的同性追求者,当然还是甜蜜又包容的女性更值得交往。
和那位同龄法国女孩儿的交往结束于第一次约会。
他们一起在酒吧喝了酒,阿瑟单独为她唱了首歌,然后他们醉醺醺地进了酒吧对面的廉价旅馆。
阿瑟清醒的时候绝不会踏足这种地方,这里阴暗,潮湿,空气里散发着蘑菇的味道。铁架床坐上去摇摇晃晃吱呀乱响,米黄的墙纸渗透着灰色的霉菌。
女孩拉着他坐下,用胸衣捂住他的眼睛,系带在脑后打结。
阿瑟双颊酡红,鼻尖渗着汗珠,今天喝的酒是新品,酒保请了他们俩作为约会祝贺。他的酒量一般,不知道这杯酒会这么烈,上涌的后劲让他喉头如同火烧,他觉得非常渴,于是舔了舔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