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皇城,新月饭店。
李牧抬起头来,看着七层高的独栋小楼。
这楼看上去并不新颖,甚至有点破旧的意味,显然开在这里已经很有年头了。
从远处向主楼体看去,外面仿的是古代老式茶楼模样,飞檐牌坊红漆木大柱子,大门左右树立着两个硕大的石狮子,后面则是四方形的筒子楼,显得不旧不洋。
李牧原本以为这就是个普通的地方,但偏偏周围绿树成荫,宽敞的水泥路面两旁,停着各种豪车。
从周围的绿化占地面积就能知道,在这寸土寸金的四九城,能有这么一大片空地用来做停车和绿化,这新月饭店的来头一定小不到哪去。
一旁的助理相当尽职尽责,等沈蔓歌下了车以后,他对李牧两人介绍说道:
“在这帝都,玩古董的人都知道,这新月饭店才是真正行家待的地方,玩的都是大件,和这里比起来,琉璃厂、潘家园都是地摊了。”
“多有大家买卖,全部都在这个饭店的三层戏院进行。以前这里是太监和洋人交易的地方。”
听到助理的介绍,李牧心中惊讶,想不到这里居然还是个老地方,有历史底蕴在。
两个走到门前,助理没有继续往里跟,沈蔓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两张邀请函,递给保安,验明身份后,有专门的大堂经理,带着两人进入正堂。
与外面不起眼的装潢相反。
里面的环境相当雅致,一进门就是一扇硕大的黄花梨雕花刺绣屏风,绣的山河锦绣图。
这屏风极为考究,有山舍田园,近处流水环绕,顶端用金丝秀了一轮新月云遮雾绕,一看就是一件上了年月的屏风。
绕过这雕花屏风,里面是下沉式的大厅,周围布置着一些沙发圆桌,桌上摆着一些干果和烟灰缸,应该是供客人休息商谈的地方。
跟着伙计进入电梯,李牧和沈蔓歌直接上了三楼。
这里伙计,清一色白马褂黑裤子,头上戴着一个老式的地主小帽儿,肩上搭着一条毛巾配上周围这古色古香的环境,显得很有气氛。
出了电梯门,那负责引介的伙计恭敬问道:
“两位往里请,是雅座还是大堂?”
沈蔓歌从手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伙计说道:
“我们是朋友介绍来的,他说名片拿出来,交给你们就行。”
三个人正说着话,后面隔壁的电梯突然开了,出来了几个年轻人,虽然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但里面却是粉衬衫再看鼻梁上,都挂着茶色墨镜,纨绔到了极点。
旁边,一名早就恭候在一边耳朵上挂着对讲机保安模样的男人立刻走上前,恭敬地对着那群人说道:
“小爷,老地方?”
为首的年轻人一眼就认出了沈蔓歌,他没有理会保安的话,反而用调侃的语气说道:
“哟,这不是大明星沈蔓歌吗?”
“这可真是稀客啊,什么风儿把您给吹来了?”
沈蔓歌闻言转过头,当看清了年轻人的样貌之后,好看的眉头立刻皱了起来,没有理会那人的搭讪,直接问伙计说道:
“可以带我们过去了吗?”
伙计接过名片,看了一眼后,立刻郑重了几分,笑着说道:
“原来是商在言先生的朋友,两位贵宾,咱们楼上雅间请。”
在伙计的带领下,李牧和沈蔓歌转头向着楼上走去。
那个搭讪的年轻人见沈蔓歌不理他,用不大不小地声音嘲讽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