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你被盛家流放出去的那几年吗?你盛闻是有本事,但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就算再厉害,也得吃亏。”成父咬牙切齿,“他竟然背着人,悄悄的在背后帮你,那孩子什么时候低过头,却为了你跟孙子一样,陪酒请客,胃出血都住院了。”
盛闻满脸震惊,“什么?”
“他哪里敢明目张胆的帮你,那傻子就用这种办法,你现在马上要接管盛家了,成荀之算什么啊。”
盛闻的手指攥着杯子,一言不发。
“这些时间你脸电话也不接,想着跟我们划清界限,哪怕成荀之在里面关着,你也不肯屈尊降贵的看一眼去。”成父的眼中全是愤怒,“他是为了帮你出气才出事的,你不帮忙就算了,竟然还要阻止我们救荀之,枉费荀之一直把你当亲哥。”
成父没再看他一眼,起身离开,背影显得有些佝偻,这样强势的一个人,在儿女的事情上,还是会低下头。
………
花店的事情一直没解决,唯一的好消息就是余父从重症监护室出来了,但在一系列的检查之下,被告知可能一辈子就是植物人了,能醒过来全看奇迹。
在外人看来,这种情况会将一家子拖累死的。
蔡淑去医院里陪护,帮忙擦身体之类的,余温腾出时间带着余京南去买开学用的东西。
她带着余京南去了名牌店,挑了几件衣服,余京南长得好看,长得有肌肉,天生的衣服架子,都很合适,连店员都忍不住的赞叹。
余京南却拦住余温,“姐,还是不买了,我从网上买两件算了,警校里给发衣服,平常我也不出门。”余京南眼圈发红,“爸那里还是个无底洞呢,钱得省着点。”
余温还是将衣服递给店员打包,“差不了你这点。”
结完账,外面已经发天黑了,余京南接过衣服,眼中忽的有些闪躲,“姐,我喜欢上一个女的,想给她买件礼物,能给我几百块钱吗?”
余温有点诧异,余京南挺老实的一个孩子,什么时候谈恋爱了,但人家都上大学了,余温也没想多少,痛快的给她转了钱。
“姐,开学的时候宋姐说送我。”他试探的看着余温。
这些时间宋露跟余京南走的很近的,因为花店的事情,余温也没多想,宋露刚找了一个富二代,她一直开着对方的豪车,正好方便。
余京南刚拎着东西走,余温找了个面馆刚吃没两口,就接到了宋露的电话。
“我快死了,你来会所过来接我,给我准备一瓶止疼药,来大姨妈喝了好几瓶冰镇酒,疼死了。”宋露的声音都是虚的,“快点啊,我发定位给你。”
余温过去的时候,会所里一片热闹,门口堆满了玫瑰花,挂着气球,看这架势,又是哪个有钱人求婚了,余温是开花店的,已经见惯了,但这位求婚的,一定特别有钱,全是最名贵的品种,余温进货都不敢选这种。
她在一楼的包厢里找到了宋露,包厢里一片狼藉,一起玩的那些人都走了,只有宋露躺在沙发上,没穿鞋袜,一只脚搭在皮面的椅子上,红唇都花了,乌黑的长发披散着,像是个被摧残的花。
听见动静,她掀了掀眼皮子,看见救星一样的爬起来,“疼死了,幸亏你来了,我都走不了路了,最近月经不调。”
余温将药盒递给她,从包里摸出一瓶矿泉水给她,看见她吃完药,就坐下陪着她。
“谁求婚了?”余温只是随口一问。
宋露冷笑一声,牙缝里挤出的声音里全是妒忌,“还能是谁啊,骆梨那个贱人,迟书是多想不开啊,听说给她买了个鸽子蛋,年底带着她出国,说是移民,真是活见鬼了。”
余温忽然很羡慕骆梨,她轻而易举的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自己。
“你也妒忌了?”宋露嘿嘿的笑了两声,肚子更疼了,赶紧伸手捂着,“看你的眼神,不过盛闻不比他逊色,如果二选一的话,要选盛闻。”
“为什么?”余温声音很轻,似乎很想知道答案。
“因为迟书这个人啊,天生薄凉的性子,除了自己谁也不爱,我看他对骆梨也一般,没有多爱。”他忽然笑着,“但盛闻不一样,当初我第一次拿出照片给他的时候,眼神就不对了,盛闻是个很能看懂的人,适合结婚,但迟书这种人,谁也把控不住。”
余温只当时开玩笑了,没再说什么。
但宋露爬了起来,不敢穿自己的高跟鞋,只能换了余温的平底鞋,“一会服务员该来收拾了,咱们回去吧,你先陪着我去一趟洗手间。”
余温看她虚成这样,扶着她去的,只是宋露的高跟鞋她穿着跟踩高跷一样,扶着墙才能走的稳,生怕自己不小心摔了。
她们去的二楼的洗手间,过道里沾满了气球,西边是贵宾区,两个穿西装的保安守着,将另一种穷人隔绝在外。
余温站的有些脚酸,往抽烟区走了走,余温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了里面的情形。
迟书靠在墙上,穿着白色的衬衫,眼中潋滟漂亮,手里捏着一根烟,一边抽着,一边吐着烟雾,唇角勾着。
骆梨穿着一身米白色的长裙,余温知道那个款式,今天陪着余京南逛街的时候,看见了海报,一件衣服十几万,骆梨的消费水平是达不到的,一看就是迟书给她买的。
而余温的目光锁定在她手中的戒指上,鸽子蛋极其的刺眼,她的手搭在迟书的肩膀上,半个身体都趴在了迟书的身上,像是骨头都被剃干净了一样。
“跟做梦一样,你都不知道,她们那些人有多羡慕我。”骆梨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高兴的合不拢嘴,“谢谢你啊,答应跟我求婚。”
迟书看了她一眼,继续抽着烟,“都按你说的做了,该去办移民的事情了吧。”
骆梨忽然攀附上迟书的脖颈,“我预定了酒店,晚上你陪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