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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第3页)

——反正我绝不说我多难过

——有你的我没有你的我往后日子都得过

梁文音的歌声如泣如诉,通过NaimforBentley20声道的高级音响在狭小的车内空间里回荡,林瑧却根本没有心思欣赏。急躁的手指在按键上疯狂调频,最终找到一个灵异故事的说书频道才停下来。

钟翊听着音响里故弄玄虚的男声,似乎在将一个鬼新娘的故事。他转过头去看了看林瑧,被林瑧发现了,对着他白了一眼,问:“怎么,你害怕?”

钟翊摇摇头,说:“没有。”

车流在缓缓移动,他把视线又放回前方,松开刹车跟着往前走。

他想问问林瑧是不是现在不害怕鬼了,但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没有问出口。

林瑧其实是怕的,但他硬撑着没再动电台。此时此刻,就算听一个鬼故事也没有听一首《分手后不要做朋友》让他如坐针毡。他放平了一点座椅靠背,继续看着窗外,努力让自己忽略电台里的声音。巨大的玫瑰花墙已经渐渐被甩在车后,马路上的车流安静而有序地前行着,林瑧放空着大脑,竟然感觉到了浅浅的困意。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钟翊已经把车停在临江仙的茶园外了。这家私房菜馆的姿态很高,外来车辆是不允许入内的,必须停在茶园外停车场,客人要从茶园门口步行到餐厅。

车内的灵异故事播放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了,钟翊轻轻拨弄着林瑧的手指将他叫醒。林瑧缓缓睁开眼时,钟翊正在俯身替他解安全带。两人的西装布料贴在一起发出细小的摩擦声,钟翊一手撑在他的椅背上,一手将安全带放回原处,张开双臂的姿势仿佛要将林瑧抱进怀里。

车内的温度很高,但不如钟翊衣襟内透出的体温。

林瑧的呼吸比睡着时粗重了些,微微张开的唇齿中呼出湿热的气体,柔软地扑在钟翊的侧脸,反复冲刷几次,留下了一道淡梅子色的痕迹。林瑧垂着眼,视线恰好落在钟翊的脖颈上,他翕动着蝴蝶般的眼睫,悄悄观察钟翊偏头时露出的下颌线条,以及随着自己的呼吸声而上下吞咽的喉结。

林瑧从重逢后的第一眼就想承认了,现在的钟翊比20岁时更好看。

“到了。”钟翊说着话,但并没有起身,拿着安全带的手指松开,改为撑在林瑧大腿旁的座椅边缘。林瑧看见他因为发声而轻微颤动的脖颈肌肉,鬼使神差地抬手摸了上去。

手指下的肌理在一瞬间紧绷,钟翊的呼吸声都停滞了,突起的喉结大力吞咽了两下,顶着皮肤的最高处透出一点红晕来,林瑧很喜欢他这个反应。

微凉的手指紧贴着钟翊脸上柔软的皮肤,食指和中指搭在他的下颌上,拇指顺着侧颈的胸锁乳突肌往下滑。钟翊原本以为林瑧会将手指一路滑到锁骨,但林瑧却到中段时改变了一点方向,转而轻轻停在他的了喉结上。

林瑧微微抬起眼睫,另一只手也抚上钟翊的下巴,掌心贴着他的侧脸让他转把头转过来,低声说话,语调清冷,像是蛊人的笛声:“怎么不看我?”

钟翊乖乖顺着林瑧手指温柔的力道转过脸,二人此刻四目相接,呼吸相融,钟翊甚至能闻到林瑧嘴巴里残留的薄荷糖味道。他喜欢这样靠近林瑧,8年前就喜欢,林瑧虽然一般不会拒绝他的亲昵,但也几乎不主动这样碰他。

那股浅淡的薄荷味以一种极慢的速度朝钟翊的唇齿靠近,剧烈的心跳与脉搏在他体内如同失控的鼓点般炸开,数秒后,他们的距离已经近到双眼已经无法聚焦。钟翊能感觉到林瑧挺翘小巧的鼻尖顶着他脸上的肌肤。下一秒,林瑧松开抚在他脸上的一只手,伸长胳膊在车窗前拿起了什么东西,另一只手抵在他的锁骨上将他推开些许。

金属打火机清脆的声音在钟翊耳边发出一声铮鸣,林瑧细长白皙的手指将打火机在手上转了一圈,举到脸前。他指尖微动,擦然点火器,幽蓝色的火苗瞬间亮起,寂静地燃在二人的目光之间。

“你抽烟?”

钟翊的瞳孔猛地战栗一下,他下意识松开撑在林瑧座椅上的手,想要去拿林瑧手里的打火机,但被林瑧轻巧地躲开了。

火焰划过一道复杂的弧形轨迹,依旧旺盛地在林瑧指尖旁燃烧,吓得钟翊不敢再抢,哑着嗓子叮嘱他:“小心手!”

林瑧眼睛盯着他,“嚓”的一声将打火机关上,表情是还在等他的回答。钟翊身体又往后退了一步,眼神也悄悄回避着林瑧,不太有底气地解释:“之前偶尔提神抽一根,没有瘾,以后不抽了。”

林瑧对他的回答不置可否,俯身打开副驾驶的置物柜,果然看见了一包抽了两三根的万宝路。林瑧把打火机扔进置物柜,和烟盒待在一起,然后“啪”一声重重关好置物柜,拉开车门利落走了出去。

几秒后钟翊才锁好车匆忙跟出来。

餐厅在茶园深处,进了大门往里走都是石板台阶路。冬天夜黑得早,这会儿残月已经悬上了,路两旁亮着行道灯,许是为了氛围,灯泡瓦数并不高,堪堪只能照着脚下的几步路。

申州即便在冬日里也是潮的,夜晚园子里露水深重,石板路上也覆了一层水迹,钟翊怕林瑧走太快摔了,跑了两步追上他,一只手握上了林瑧的手腕。

钟翊另一只手臂上还挽着一件大衣,是他备在车里的。今天一整天他们都在室内开会,两人都只穿着普通的西装三件套,就从车里出来走这么几步路的距离,林瑧的手和脸已经冻凉了。

钟翊顺着林瑧的手腕摸到了他冰凉的手,不由分说地展开大衣把人裹进去。林瑧没有自讨苦吃的习惯,钟翊让他穿,他就抬起手臂把大衣穿好。他确实不抗冻,而且从茶园门口走到餐厅少说要十分钟,真要和钟翊犟的话,吃到饭之前够他感冒复发五次了。

衣服是钟翊的尺码,林瑧穿着大了一号,刚好可以把指尖都拢起来。衣服厚,穿上之后钟翊就不好再拉着林瑧的手腕,于是得寸进尺地想要去牵他的手。林瑧穿着薄底的皮鞋也怕路滑,就把拢在衣袖里的手递给他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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