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仵作侯永向沈家本作揖,道,“《洗冤录》有载,凡伤下部之人,其痕皆现于上。男子之伤,现于牙根骨里。《疑难杂说》也载,将人致死,经久尸肉腐烂,无迹可寻。但检卤门骨,必浮出脑壳骨缝之外少许,其骨色淡红,皆因绝呼吸,气血上涌所致。”
“因此,刘明并非病亡,而是因伤致死,且为下半身虚弱之处受的伤!”
验骨完毕,沈家本立即拘捕了郑国锦和王氏。
原来,两人早有奸情,在郑国锦入住刘明家之后,更是经常暗中通奸,结果被刘明撞破,刘明气的一病不起。但他慑于郑国锦在当地的地位,同时也不想将家丑外扬,于是决定病好之后全家搬回老家去,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于是郑国锦便想利用刘明得病的机会,假装诊治,把他给治死。但刘明既然知道了两人的事情,当然予以拒绝。
这就是为什么刘明当时宁可找其他医生开药,也坚决不同意郑国锦医治的原因。
刘黑儿忍不住升起了愧疚之情,自己当时还觉得他对谁都不信任,实在不可理喻,现在回想起来,才明白那只是刘明自保的行为。
真是太不容易了!
身边三个人,其中一个是个年仅几岁的孩子,另外两个成年人则是无时无刻不在算计着让他死……
但最终他仍然没能躲得过去。
郑国锦趁他病重熟睡之时,在他禁针的水分穴上连扎了三针,致使刘明立时殒命!
至此,案情已经完全清楚了。
但刘黑儿心里堵得实在难受,顿时感觉天旋地转,头痛欲裂,一下子晕倒在了审讯大堂的地上……
这边,顾嘉翊终于睡醒了,他呼呼地喘着粗气,心脏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还没有从刚才的那番梦境中完全恢复过来。
毕竟好几年呢,又是学习针灸又是目睹犯罪。
从孤儿到原告,告的还是自己的亲妈亲师父,然后又眼睁睁地看着仵作们一块块地翻捡着臭烘烘的尸骨,甚至为了看的清楚,离自己的脸那么近,都快亲上了……
他瞬间对古代刑侦从业人员高山仰止。
好不容易镇静下来,顾嘉翊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湿湿的还残留着一些泪痕。
他忽然记起,在他将醒未醒时,似乎还隐约听到沈家本说道:“将此案详细记录,收入《补洗冤录四则》,以备后世参考……”
他忙查看了一下,果然有这本书,而且确实是沈家本编的……
顾嘉翊再一次被震撼了!
不能排除任何一个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不起眼的细节,哪怕它看上去与案情并无关系。
如果刘黑儿不懂针灸,那么他就不会知道郑国锦在刘明身上针灸的地方是禁针的,就不会去告状,那么就没有后面的验骨这件事。
如果不是沈家本主持断案,就不一定能够意识到针灸作案的特殊性,也就不会专门从刑部借来着名的仵作侯永。
如果侯永没有参与验骨,那么骨头上的异样就不一定能被发现,即使发现了也不一定能做出正确的推断……
这一个个巧合,每个都是独立存在的,但都与前面和后面的形成因果关系,因果相连!
由此可见,任何案子应该都有各自的突破点,区别只是在于,你是想到了,还是没想到。
顾嘉翊再次来到了警局翻看资料。他就不信了,律师被杀一案难道真的一点儿疑点都没有吗?
作家来访时,被害人妻子在家,客人在家,律师还活着。双方认同。
客人离开后,妻子离开时,作家与律师交谈,律师还活着。双方认同。
妻子回到家,作家还在,律师已被杀。双方也认同。
双方认同结果,但对过程则完全相反,作家说是妻子杀的,妻子则声称是作家杀的,并且都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是凶手。
警方在勘查现场时,也没有发现任何有用的线索。
这像不像郑国锦案中的情形?
一切线索都指向刘明是病亡的结果,没有他杀的证据,也查不到作案动机,更是没有证人,直到刘黑儿学会了针灸。
试想,如果当时他们小心一些,把刘黑儿搞晕了再动手,或许刘明就只能永远做个冤死鬼了……
所以……
还要继续往前溯!
律师的妻子与丈夫的关系怎么样?她有没有外遇?或者说,她在哪方面与丈夫有矛盾?作家来找律师谈版权的事,是哪本书的版权?涉及哪方面内容?
这些疑问……呵呵,有些连顾嘉翊自己都觉得牵强得可笑,但他还是决定都了解一下。
谁是内奸
接下来的半个月,顾嘉翊每天都早出晚归,去了解那些现有资料之外的事情,也因此知道了一些或许没什么用处的八卦。
比如这个一表人才的作家,他的作品都是真人真事,而且文字流畅、叙事感人,情节跌宕起伏,画面感十足,总能引起读者共鸣,因此都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热销起来。然而,热度总是不能持久。
因为他选择的题材都比较那个啥,不太有深度,但是很刺激感官,因此热度能容易过去,接下来就是无人问津。
但他仍然笔耕不辍,这就很让人感动了。
作家的妻子刚刚因心脏病去世了,他化悲痛为力量,更加一心致力于写作,没有任何绯闻。
此次作家去找律师谈的书《公主的毒药》是他之前写的一本纪实小说,书里描述了一个普通女孩儿的凄惨经历。
书中的女主叫景然儿,独女,出身书香门第,父母都是中产阶级,家里有房有车还有钱,对这个唯一的女儿看作是掌上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