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做动物,不喜欢人形。
这阵子他在那片菜地待得好好地,突然感觉到了很吸引自已的气味。
香香的,好想吃。
所以他不做反抗被抱进屋子里,见到了哪个香喷喷的人。
好喜欢!
“吱吱吱。”
夏岐庸人兴奋的在苏白月怀里打滚,雪白的皮毛闪闪发光。
做香喷喷女人的宠物真好呀!
好香好喜欢!
宋思文和宋楚楚都是年轻女性,也特别喜欢这样的动物,她们凑了上来,也想伸手摸摸。
“好可爱阿,看来兔子很喜欢莫白你诶。”
宋思文伸手摸,可小白兔一个劲的往苏白月怀里钻,一副很抗拒的样子。
宋楚楚一脸羡慕的看着她。
“真好,你的动物缘很旺。”
苏白月被那么多人围着一阵不自在。
她推了推眼镜,清清嗓子。
“你们,拿走吧,没事。”
夏岐庸人一听,一张嘴直接咬住了苏白月的袖口,还发出嘤嘤嘤的声音。
“嘤嘤嘤。”
别抛弃我啊,我可有用了,我还会时空穿梭!
在吃饭的莫歌听到这声音耳朵微动。
随后,他沉着脸站起来,快步走向坐在角落的苏白月。
他似乎看起来不太高兴,一直笑着的嘴角都拉平了。
“主……莫白,你怀里的兔子可能不干净,要不你先放下来,我带它去洗洗。”
莫歌目光死死的盯着依偎在苏白月怀里的兔子,眼里的蓝色越发深邃,几乎要把它看穿。
苏白月有点不舍,但是看越来越多摄像头围过来,她呼吸都有点喘不过来了。
“给你。”
特种兵之王体质的她,轻轻松松的就把拽住自已衣袖的兔子拔了下来,单手抓起来低到莫歌面前。
她丝毫不质疑他的目的,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莫歌愣了一下,随后笑了。
眼中原本酝酿的风暴瞬间解除。
果然,他还是主人最信任的宠物。
莫歌笑眯眯的一手抓住兔子,不顾它的反抗就走去了浴室方向,似乎是真的要去给它洗澡。
宋楚楚也想跟上去。
却吃了一个闭门羹。
蒂姆此刻从厨房端出了他的招牌菜--香芋鸡。
喷香扑鼻的味道传遍整个屋子。
大家纷纷聚集到哪里赞叹起来。
蒂姆却专门拿了一个碗装了最好吃的鸡腿部分,然后走到苏白月面前。
“可以尝一下的,这是我的拿手菜。”
男人高鼻深目,长得也不差,低头看着苏白月的时候无端透露着一点深情。
蒂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总觉得一个人坐在那里的莫白看起来可可怜怜的。
虽然长得很普通,却格外的吸引自已。
一天下来,他总想和她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