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景走到凉亭,坐在了椅子上,不远处方重还蹲在地上,他单手撑着脸颊,漠然地凝视着方重,那不是看爱人的眼神,更不是看他的新郎,只是在看一条可怜小狗的视线般。
方重缓缓起身,望进迟景冷漠的眼瞳里。
他拿着玫瑰花走了过去。
“不是让你扔掉吗?”
迟景皱眉,一脸的不开心?。
他是美艳未亡人13
方重拿着花,纯白的花瓣上已经沾染上了泥土,初看的时候似乎真的很美丽,但是当仔细靠近后,好像这朵花也就那样。
谈不上多美丽了。
但是方重依旧拿着它,打心底认为这朵花就是珍宝般,眼神里也都透着一股痴迷。
迟景看着他对一朵他扔掉的花都这样在意,眼神越来越不好看了。
“扔掉它。”
难道自己还比不过这朵花了。
随后方重迷恋的眼,转到迟景脸上,那瞬间眼睛都异常明亮,有烈火在里面灼烧一样。
“它被你碰过。”
方重嘴角裂开了笑,以往他的个性是比较内敛的,只是在这个花园里,在他的新娘面前,所有的内敛都扔开了。
一切内心的真实想法,都毫无保留地表达出来。
“你碰过它,它确实不怎么好看,但是因为你的手碰过它,所以它就特殊了。”
迟景顿时就明白了过来。
“这么说的话,那这样呢。”
迟景赤倮的脚,直接就踩到了地上。
“你也会喜欢地面的泥土了?”
“不然我会怀疑你刚刚说的话,这话迟景美丽的眼瞳里表示着。”
方重似乎惊讶了片刻,然后在迟景骄纵的目光下,他真的蹲了下去。
迟景开始好奇起来,这人真的会把泥土给捧起来,然后视若珍宝吗。
他觉得能够这样做的人,必然是疯了。
方重伸出手捧向地面,然而不是捧地上的泥土,而是落在地上的那只脚。
脚底已经沾染了泥土,纤白又娇軟的脚,似乎骨骼都是柔軟的。
捧在手里,方重异常小心翼翼,担心自己稍微一用力,就会挵疼迟景。
“脏了,我给你擦干净。”
方重捧起迟景的脚,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是理智的,一切过往的记忆没有失去,但是眼前他的新娘,绝美的比世间任何的存在还要娇柔迷人。
为了他,自己就算是疯狂魔障,也毫无怨言。
方重轻轻拿着迟景的脚,随后就踩在他的衣服上,他用自己的衣服擦拭迟景的脚。
动作异常轻柔,仿佛那不是一直站了泥土的脚,而是染了细微尘埃的无价珍宝。
那确实是他的珍宝。
擦拭干净后,方重低头间,竟是闻了上去。
哪怕是迟景的脚,都比周围的鲜花还要芬芳。
方重只觉得,这里就是他的独有的后花园。
专属于他的极艳的春天。
迟景微微睁大眼,看着男人捧着他的脚,当成宝贝一样,擦拭泥土,还像条狗一样,嗅着他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