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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丁玺笑了笑,眼睛里有着抑制不住的光芒,但随之他低下声音说:“其实,这个演唱会也许是我们乐队的最后演出了——大家都想尽力留下一个好的回忆。”

“为什么?唱歌不是一直是你的梦想吗?”夏鸿有些不解地看着丁玺。

“我们总要学会现实不是吗?”丁玺脸上的神情渐渐黯淡,他的声音里有着掩饰不住的焦虑与烦躁:“我们乐队里的贝斯手同学要回家乡去,一个敲架子鼓的也要去工作……以后可能聚不齐了,所以乐队就要解散了——”

“师兄,难道你没有想过以后走专业音乐这条路吗?”夏鸿天真地问。

丁玺苦笑了一下,说:“你以为当音乐人不要吃饭吗?我们比你们早毕业,现在学校不让我们在里面排练,嫌我们太吵。乐队每天找场地练习都要租金,更何况我们的乐器也都很陈旧了,什么都需要钱,所以没办法维持——”

夏鸿有些着急,“可是,乐队解散了你不是会舍不得吗?我记得你一直很重视这个乐队的——这样就结束了,是不是太可惜了一些?”

丁玺没有说话。这个校园乐队是他亲自组建的,等于是他的孩子,一点点从默默无名到现在各大校园里小有名气,这些都是和他们乐队所有人的努力都分不开的。但是从校园乐队成功转型到商业化演出谈何容易,他们一来没有背景,二来又都是学生缺乏资金,一直被人看成是不务正业,所以朝着专业乐队转型的计划一直就这么耽搁了。

此次在酒吧里演出是他经过长时间的协调与请求才得来这个机会,他也只能希望这次演唱会能一举成功,会有伯乐发掘到他们,这样还有挽回乐队解散的命运。

他望着夏鸿关切的清亮眼神,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感动,他看着她说:“反正你不用管这些琐事了,到时候来看我的演唱会,就是给我最大的鼓励了——”

“你放心吧师兄,天上下刀子我也会去的!”夏鸿认真地承诺着,丁玺笑了,眼眸里依稀有着柔光,看得夏鸿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那,我先回去了——”丁玺开口说道。“师兄,你上楼坐会儿吧?”夏鸿邀请着丁玺,舍不得就这么让他走了。

丁玺说:“不了,太晚我怕赶不上回学校的班车,而且你还有室友同住,总是不方便,等改天我再来吧——”说着,他朝着她点点头,转身便往小区外走去。

“那,那好吧,师兄,你要注意休息,而且注意保护嗓子啊!”夏鸿紧跑了两步,又缓缓停了下来,在丁玺的背后出声叮嘱道。

丁玺回过头来,在路灯下与夏鸿挥挥手,转身大踏步地离开了。

夏鸿在路灯下站立了许久,这才攥着手心里的两张演唱会的票,慢慢地走回楼里去。

今夜请让我爱你(4)

丁玺挤上了回学校的公交车,晚上的公车上没什么人,他找了个座位坐下,朝着车窗外望去,想再看看夏鸿所在的小区,但他朝外望去,却早已经过了那个小区。

他靠回自己座位,闭上眼,他的手指间有夏鸿指尖留下的清凉,仿佛依稀还带有她身上淡淡的花香。

他记得第一次看到这个小师妹,是在开学的第二天。

她一个人拖着一大堆的行李,因为火车晚点,她迟到了一天,错过了新生统一报到,她站在学校的门口找不到自己的班级,茫然无措。

而他正好是学生会主席,专门负责迎接新生的。他从新生的欢迎会上出来,一眼望去,就看到了那个有着一双黑濛濛大眼睛的小女生。

他走过去对她说:“嗨,是新同学吗?欢迎你到林业大学!”

她有些疑虑地看着他,说:“林大里的不都是种树的吗?你怎么拿着吉他?”

就这样,她一头扎进了他的生活里。一转眼四年即将过去,她也从一个怯怯的小女生变成了如今美丽清纯的大女孩。

汽车在黑夜中行驶,丁玺看着车窗外不住掠过的憧憧树影,思绪漂浮。

他曾是一个孤儿。一个被亲生父母遗弃的没人要的孩子。

遥远的那年,刚满月的他躺在医院的下水道边哇哇哭泣的时候,一对久未生育的中年夫妇发现了他。那对好心的中年夫妇,因为妻子身体柔弱生病,被丈夫搀扶着来到医院,然后惊喜地发现了他。因为尽管已经四十多岁了,可是他们从来没有过自己的孩子。他们第一眼看到在襁褓里哇哇哭泣的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孩子。

他们像抱起这世上最珍贵的宝贝抱着他,他们欣喜地看见他多皱的小脸上泪光盈盈,那一刻,他们的心被击中,他们感觉这就是他们盼了一辈子的那个孩子。

于是,他再不是那个出生后就注定是个孤儿的孩子,他从出生的第二天,便有了独属于他的幸福。

然而他们很穷。他的父亲和母亲都体弱多病,靠着摆小地摊生活,可是,他们是那样爱他,倾尽所有的爱呵护着他长大。

尽管在16岁以前他从来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新衣服,可是他不在乎,因为他的父母让他感觉他的身上像是穿了这世上最华美的衣服;他从来没有吃过一餐很像样的饭,可是他从来没有为此而难过,他知道,这个家里的每份食物,都是他的父母用爱他的心尽力去做的。

当他看着已经年迈的父母把好吃的都留给他,而后用开始没牙的嘴细心地咀嚼着剩下的难以下咽的食物,他的心里面都是柔软的幸福与疼痛。

那一年,他17岁,他毫不费力地考上了这所全国重点名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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