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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第1章

东南亚闽越地区,凉山北侧原始森林。

暴雨之下,水雾弥漫。

典型的亚热带山地土壤被大雨冲得泥泞不堪,不停有硕大蚂蝗从阔叶植物顺着水柱落下,稍不注意,它们就钻进了人的衣服。人在清醒的时候,根本不会察觉到这东西的存在,可是脱掉衣服,就会看到仿佛皮肤过敏一般,密密麻麻的血泡子。

看着在作战靴上蠕动的蚂蝗,刘成武不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虽然作战迷彩服有专业的紧线处理,内有纳米防弹衣,外有雨衣,头上顶着奔尼帽,不必担心被这东西咬,可是他和战友丝毫不敢停留,在这阴森恐怖的丛林里保持战斗队形匀速前进。

刘成武和战友们也都明白,丛林中最可怕的不是这些毒虫猛兽,一些绞杀类植物,还有不小心陷入不死也残废的沼泽,远比看得见的食肉动物或者毒虫可怕得多。所以队长一直带领大家靠着阔叶植物前进,遇到藤类,都会用火线枪做一下试探,如果它们急速收紧,就万万不能靠近。用书生的话说,“一言以蔽之,原始森林,憋屎憋尿,放个屁都得小心。”

此时的刘成武心中窝着火气,两个月前,他们七人突击小组从神秘第六部队被派遣到闽越地区执行营救任务,国家高级长官在闽越地区被一群确定是闽越当局所指派的悍匪攻击,直到一个礼拜前,才得到消息,高级长官在死士的保护下,进入了这片丛林,要直接越过把边江回国,据可靠情报,万余悍匪也进入了这片林子进行围追堵截,情报对这些追兵地形容只有四个字“穷凶极恶”。而他们的任务,就是护送长官回国。

只是,他们已经在林子里紧张,实实在在,没一刻停歇地游荡了三天三夜,除了手语,没有一次言语上的交流,也不曾看到一个活人,更没有发现一丁点有人经过的痕迹,如何能不憋着火?长官那么大岁数了,就算从这样永远不知道下一步会遇到什么的林子里走出去,怕也只剩下半条命了。如果再找不到人,他们很可能面临突击小组组成以来,首次任务失败。千刀万剐,都弥补不了他们的所犯下的罪。

前面没有阳光,没有空地,只有没有尽头一般的丛林。刘成武抹了一把脸抖抖精神,端起了自动步枪拨开了眼前的树杈,继续往前走。

此时他只是憋屈找不到敌人和自己人,却没有丝毫畏惧,因为他们这七个人且不说平时训练的变态,从自己二十岁开始和大家共同执行任务,也有十多年了,枪械从八一杠换成了九五式,现在又首先配备了03式5。8毫米自动步枪。军神,说得就是他们这些如影子般在世界上存在的人。基本上枪声一响,他们就知道谁打哪儿,怎么打。曾经最辉煌的一次战斗,他们在没有掩体的情况下,面对上百人的封锁线,有重机枪迫击炮的阵地,被他们七把枪压制得抬不起头来,一人杀寇,另一人就会在第一时间打掉火力替补的敌人。。。。。。最后无一伤亡全部撤离战场。默契得如同连体婴儿。战场上,他们就是最可怕的存在。

前方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鸟鸣,前面的战友急停,端枪警戒。这是南美丛林中特有伞鸟的叫声,在东南亚雨林中基本不可能出现,这是警告,声音两短一长,这样的叫法,说明前面有大麻烦。

刘成武靠在一颗树后,打开了保险,紧盯着警告声响起的位置,全神贯注戒备,进入林子三天,从来没遇到任何麻烦,突兀的警告,让他有一种杀敌的迫切感。

队长徐虎眸子迸射杀气,抬起了右手,摆出掌刀姿势,往前一劈,这是说前面就算是他二大爷,都要削他驴草的了!战士们得到指令,开了枪械保险,互相掩护推进,这时,前头树冠一阵晃动,露出一张满是油彩的脸颊,那便是出去探路的侦查手兼狙击手徐清,他低叫道:“草,别动啊!”

战斗队形处于刀尖位置的书生看到前面有什么的瞬间,差点儿没憋住尿,不由咽了一口唾沫,黑灰绿纵横交错的脸颊看不出表情,不过一定很精彩,说不定紫了,他颤声道:“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眼前一头野猪,你没法走啊!”

谁都没想到,前面会是一头野猪,如果他们不动作悄悄退回去,绕路走也许不会惊到这个东西,但是现在,野猪已经发现了他们,眼睛都红了,怎么着都当不成隐形人。

野猪大的得出乎预料,有三四百斤,两只獠牙比他们带的99式伞兵刀还要尖锐,大家都知道丛林中有一个说法,不怕群狼,只怕孤猪,它不断战斗,不断受伤,受伤后只会在沙地里翻滚,沾上的沙石树脂都成了它身体的一部分,皮肉如钢似铁,常规子弹根本打不透,就算他们神秘的第六部队,有数十种办法对付军犬,甚至有办法对付狼群。孤猪,一直都没有摸索出特别好的处理办法。

刘成武在断后,倒没什么担心,看着身边有一棵多岔的树,想都不想就往上爬去,刚爬了一半儿,他就乐了,因为他看到书生被拽了蛋毛一样,一机灵拔腿就跑,虽说没有跑直线,但是野猪的灵活度不比他差,獠牙跟割草机一样,高草被切断了一片,几颗小树也被它撞断,猪脑子猪脑子就说得就是这东西,没有思想,露在外面的肉全是它们的食物,越新鲜越好,活的最好。

医生最贼了,早就上了树,大喊道:“队长,想想办法!”看起来担心,却没有一点儿下来帮忙的意思,诚不厚道。

徐虎此时也在树上,看着围着树到处乱串的书生,竟然有点儿幸灾乐祸,道:“想个屁办法,书生去年一次越野跑偷懒了,让他补回来!”

书生就在他们的周围兜圈子,听到徐虎不负责任的话,骂道:“卧槽,老子早补回来了!儿子,快给我把这畜生狙了!”

徐清还没吱声,大家都听到了火力手猛男拉动重机枪枪栓的声音,这是06式7。62毫米通用机枪,精度大,威力也大,猛男想给书生解围,树上挂着徐清急急喊道:“四爹,别动弹,这畜生动作太快,你打不着它,万一一下弄不死,惹疯了,瞪眼天王老子都敢尝尝鲜。”

猛男声音粗犷,显得有些焦躁,“儿子,别指望官报私仇的队长了,你赶紧狙,你三爹要完犊子了!”

徐清声线沉稳道:“狙个屁,等着!”

顺着声线望去,刘成武发现这孩子正在用军刀把一棵树枝削尖,他咧嘴一笑,这兔崽子有办法了。片刻,徐清声线沉稳地喊道:“三爹,来我这儿!”

话音还没落下,书生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已经跑到徐清脚下。

大家还没回过神来,徐清从高高的树上一跃而下,用肩膀撞向了野猪脊背,把这三四百斤的畜生撞翻了,力道得多大?!恍惚间,徐清在林子里狂奔了起来,旋转跳跃翻滚,军事动作如行云流水,且速度极快,野猪哼哧哼哧的在后面追,大家都担心徐清安危,纷纷开枪加以掩护。可是子弹打在野猪的身上,竟然有金属撞击的“叮叮”声,直到一把狙击弩箭射穿了野猪的后蹄子,它的奔跑才陡然停止,在地面翻滚了几下,“嗡嗡”叫了一阵,没了动静。

大家下树走近,发现野猪的肚子上插着一根碗口粗的树枝,刺穿了它的心脏,都没有看清徐清是怎么做到的。

丛林深处走出来一女尉官,上前盯着野猪翻动着眼皮,嘴角一瞥,用06式微声手枪在它的眼睛里打了两枪,不屑的像是捏死了一条臭虫,对书生竖起了中指,骂了一声“废物”,走到了徐清面前,轻声道:“儿子,没事儿吧?”

徐清摇摇头,大口喘着粗气,指着野猪,咧嘴笑道:“追我三爹,咱吃了它!”

徐虎拍着徐清的肩膀,大笑道:“好儿子,那一下真有味道,不过,狙击弩起的作用也不小,谢谢你妈。”

徐清白了他一眼,道:“又占我干妈便宜!你们几个都爱占我干妈便宜!”

女尉官耸耸肩,酷酷地坐到了一边,道:“别理他们,他们就这货色。”

惹出这事儿,全是队长徐虎的错,有警告了还前进,少不了被大家一阵数落,自己灰溜溜的去扒野猪的皮,准备烤肉。丛林不能生火,可是他们分队却偏偏生了,而且非常默契的没有说闲话,因为这个时候引一些敌人过来,不是什么坏事儿。

烤肉还得猛男来,土生土长的东北人,绝对是烤肉的行家,大家布置好了警戒线,围在火堆边做简单的休整。

看着徐清眼馋的样子,刘成武心口洋溢着一股暖流,算起来,徐清加入队伍,已经有十二年了,他这辈子都忘不了,把这小孩儿从北方地区震后一堆碎山石里挖出来的可怜样子,那双无助却空灵的眼神俘获了他们这支队伍所有人的心。

这孩子没有名字,山里人叫他山兔子,吃百家饭长到了六岁,一场地震,就活下来他自己。队长直接找到了第六部队司令员,坚决要把他带到第六部队养大,让他和自己姓徐,因为眼神,也许还有一些其他原因,取了清这个名。以后,自己是他的二爹,书生是他的三爹,猛男是他四爹,医生是他五爹,毒蛇就成了他干娘,日子甘之如饴。

因为怕报复,只有队长成过家也离婚了,自己这些人的父爱母爱,全放在了他的身上,送他到各地拜拳师学艺,小心翼翼地培养,如今已经十八岁了,成了大人,也成了能独当一面的战士,让人欣慰。他跟随大家一起行动有两年,这次行动队长才把狙击枪交给了他,算是他的成人礼物。

吃完了东西,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丛林的压抑让他们这些人再次严肃起来,徐虎看了看手表和指南针,对徐清道:“三天三夜的急行军,大家都不是最佳状态了,找几棵没问题的树,休息一下,天亮再继续行动!”

徐清又上了树,非常敏捷,轻盈如猴子一般。这上树的本事可没人教他,到现在大家都不知道那雨后光滑而且高的树干,他是用什么位置发力上去的,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像是一种天生的能力。

找到几棵无比粗壮的树,他朝着大家招呼道:“这里不错,比较安静,上面有蚁酸,虫子和蛇都不敢上来,这大雨,蚂蚁早搬家了,应该没问题!”

穿着雨衣,浑身也被大雨浇透了,虽然是亚热带,刚才也烤干了不少,可还是非常冷,刘成武哆嗦着上了树,从军用背包的侧面取出水壶喝了一口烧酒,才舒服地靠在了树干上。

他们这次接到的任务是高度保密任务,高级长官来闽越地区访问,其实是有战略意图的,这个养不亲的儿子在半年前作妖,老人家主要目的是要深入了解闽越当局的情况,长官有这样的遭遇,应该是消息暴漏,被闽越当局先下手为强了,既然是消息暴漏,就一定有奸细,奸细很可能是京都长官团队中进行谍报工作的人员。

若真是这样,他们来这里也不会是什么秘密,这一路行军,说不定都被人家看着呢,这次任务一定不会那么顺利。

刘成武靠在树上胡思乱想,没有察觉距离他们几十米的树下,有一队人马如幽灵般诡异地朝着他们的位置摸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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