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挺拔。
只是随随便便的站着那里,随手拿着一杯酒,含着恰到好处的笑容,微微颔首。
就这样,也让人从中看出挺拔的味道。
似乎,再大的压力,也压不弯他的脊背。
他就是沈誓?
这个朗目疏眉的男人,就是沈逢时的小叔,帮了谢启风很多的大佬?
他怎么没喝晕呢,洛勋扼腕不已。
要是能跟这样的大佬联系上,搞谢启风就更方便了。
洛勋暗自思忖,不动声色的将手里的人塞进房间里,转身又下了楼。
再捞几个软脚虾,说不定能跟沈誓说上话呢。
这可是沈誓,比霸总还霸总。
不过,心有余,而力不足。
洛勋扶着墙,只觉得眼前隐隐发黑。
这个苏言的身体设定,好像有些奇怪啊。
走这么两步,脚就软了。
他是怎么做到跟霸总大战三百回合,直到天明,还有力气逃跑的?
洛勋知道,这跟自己刚吃了饭有关。
苏言平时吃的东西,只能保证不饿死,不能保证基本的营养。
他有十分严重的贫血,因此在吃了饭之后,血糖升高,就有犯晕的毛病。
这只是小毛病,毕竟,苏言是属于自带锁血挂的人才。
别看平时弱柳扶风的,支棱起来,能面不改色的忍受霸总的折腾。
在捐了肾之后,还能马不停蹄的逃跑。
就这,还能上班,还能洗狗。
那可是洗狗啊,体力活来的。
最后还能面色红润的跟霸总过上□□快乐的生活。
牛逼,真牛逼。
就这样的身体,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身体强健。
别说,虐恋情深了。
有这个身体干啥不行?!
直逼大学生特种兵了。
就算是挑大粪,都是最多最快的那个。
小白花变霸王花
此刻洛勋想去挑大粪的心情,已经到达了顶峰。
强烈的意志在胸腔中激荡,让人热血沸腾。
他甚至已经想到了要网购扁担和筐……
然后,眼前发黑的症状消失。
脑子不再缺氧,智商又到达了顶峰。
洛勋:……真是见了鬼了,低血糖竟然还会出现妄想。
挑大粪不可能的,这辈子不可能挑大粪的。
就算谢启风去挑大粪,他都不可能去的。
开玩笑。
有这个身体干什么不行,还要去干体力活。
洛勋慢慢走进电梯,同时还在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做呢?
想想原书的剧情。
被灌下了药酒之后,苏言被裴川那个狗逼绑在了房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