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铎高中的时候救过一只麻雀,他那时候已经打算要做医生,自以为能救好那只被烟头烫过的小鸟,可惜遇上了个不认识的“程咬金”。
每日吃不完的粗粮,那麻雀倒是叽叽喳喳地高兴,可只会愈发飞不起来。
裴铎远远见过喂食的姑娘一面,戴着帽子,看不清脸,帽子上映着几个英文字母,“helloweekend”,挺有意思的。不过当时还记得,几天之后,很快遗忘在他的生活中。他将那麻雀送走,半个月后,动物医院说治好了。
无论是在哪里,他的生活都很丰富,有许多女孩儿喜欢。他并非没有审美,大多数女孩儿都是漂亮的,但也是毫无灵魂的,她们站在他面前,展露着毫无瑕疵的自己,神色叫他一眼看穿,裴铎只会觉得很无聊。
他情愿爱上一个浑身缺点的人,那至少是个活生生的人,矛盾又立体。他爱她,也一定有不足为外人道的理由。他乐意包裹着她的缺点,用一生去寻觅她有趣的灵魂。
因此在二十六岁认识盛笳的那个夜晚,他惊讶地在这个姑娘身上看到了羞涩,恼怒,捕捉到她在尝试过一杯甜美果酒后的亮起的双目,听到她在其他男人调侃台上驻唱女歌手时的反唇相讥。
裴铎一向不会将目光留恋在不熟悉的陌生人身上,但那晚结束,他依旧清晰地记得她的名字。
盛开的盛。
胡笳的笳。
裴铎那天记得很多,也忘了很少。一整个晚上,他都只把她当成是一个叫做“盛笳”的女人,而非昔日旧友盛语的妹妹。
裴铎在国外留学时,曾与一朋友参观过一个养鹰的私人会所。养鹰很贵,需要的场地也特殊,许多人不选择私人养,而是花钱养一只自己最喜欢的鹰。那里的工作人员为裴铎介绍说最漂亮的那是苍鹰有足足十五个人资助。
裴铎却觉得好笑,他盯着那只鹰,心中却想,莫不成这样的动物愿意做“三姓家奴”么?
近一年后,裴铎再次踏入了那间会所。
令人惋惜的是,在生了一场病后,那只苍鹰不再矫健美丽,富人们将自己的爱心挥洒在另一只小巧的松雀鹰上。
在苍鹰上花费的金钱几近用光,会所的老板说,如果没有人继续投钱,它会很快迎来自己的死亡。
“病死么?”
“还不至于。”老板笑了笑,这让裴铎想起了很多年前的父亲,“会将它放回大自然,那是原本属于它的地方,可惜……”
剩下的话没有说完,但裴铎已经理解了。
熬鹰是一件耗时耗力的长跑,对于鹰而言,他们已经不懂得反抗,意志力被摧毁,丧失野性,面对残酷的森林法则,他们的结局只有一个。
死亡。
它已是困兽,心被搅弄的不似最初的自我,哪怕飞向天空,爪子上也绑着无形的长绳,哪里都是笼子。
有时候人也一样。
“我来付。”
裴铎交了一大笔钱,那是他成年后,裴劭诠给他的。
他只负责付钱,之后很多年再也没有去看过那只鹰,直到多年后,会所的老板通知他这次鹰是真的快要死了,而他账户里的前还剩下不少,请他回来处理。
裴铎早已经不认识那只鹰了。它的皮肉已经变得陌生,唯有那双眼睛还是明亮漆黑的。
他没有忘记,几年前当他说出“付钱”的时候,那只鹰转头看向他的神色。
没有感激。
只有浓烈的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