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因疑惑地眨了眨眼:“不然呢?”
“……行。”程跃抽出手机,冲他竖了竖大拇指,“高岭之花称号不倒。”
秦时忍着笑,眼睛弯弯,把手机抽出丢给程跃,看起来心情格外好。
程跃:“靠,你怎么笑这么开心。”
秦时笑嘻嘻:“看你吃瘪开心啊。”
“还有没有人性了。”程跃故作可怜,娇揉造作的假装擦了擦眼泪,“都怪这个论坛,迷惑了人家。”
秦时被恶心的够呛,忍笑道:“再装把你扔出去了啊。”
程跃道:“人家是真伤心,这个类型的我好喜欢……你没谈过恋爱,那总有喜欢的类型吧。前几天有好几个小姑娘问我你喜欢什么样的,赶紧给我点情报。”
秦时看向他:“收东西了?”
程跃:“哪有,我这是纯粹学雷锋的精神。”
秦时:“不信。”
裴因听到这个对话也转过头,虽然他和秦时认识很多年,但由于性格问题,秦时比他受欢迎许多。秦时到底喜欢什么样子的,他也有些兴趣。
秦时见他看过来,年轻英俊的脸上展现出一丝局促:“我?…我没什么喜欢的类型。”
程跃学他:“不信。”勾着他的脖子,“怎么可能没有,别不好意思啊,赶紧说说。”
裴因的目光落在秦时的脸上。
没什么喜欢的类型?
他觉得听不到答案,正要扭过身去,就听秦时道:“我喜欢长的白,长的瘦,长的好看的。”
也没什么特别的,裴因顿时觉得索然无味。
秦时的表情不似刚才紧张,余光若有若无地看过来,像是把恋恋不舍的小勾子。
程跃叹息:“啧,庸俗啊,知不知道现在流行小麦色,健康才是最棒的,好直男的审美。”
秦时含了点笑:“本来就是直男啊。”
一对睫毛浓长的眼睛看起来真诚又清澈,他自然地看向裴因:“因因,你呢?你有喜欢的类型吗?”
裴因想了想,简洁道:“没有。”
闻言,秦时眉毛扬了扬,看不出是开心还是不开心。
放学以后,秦时是学生会的副会长,要给部里送份文件,程跃与他们告别。
程跃家离得远,在最南边,与他们不顺路,秦时和裴因在一个小区,但不是同一栋楼,隔了两条路。
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们还未搬家时,秦时和裴因是住在一个院子里的。
晚风阵阵,裴因不可避免地想起了以前的秦时。
在裴因还是个小豆丁的时候,曾经被误以为是神童。因为他集合了神童的两大特点:波澜不惊加数字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