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你自己说的,你要去京城。」
我哑了哑声,这是我当初说的理由。
这几个字出来后,陆凌浩头也不回地走了。
可我去京城是去吃牢饭的。
「陆凌浩,我喜欢你,从一开始就是,虽然我用错了方法,可我的心是真的。」
「当年我听见你和伯母的对话,你的沉默让我没有把握,所以才。。。。。。」
他回忆了半天,顿时哭笑不得。
「那时候的穷,娘亲的病也一直不见好。像你爹说那样,我拿什么娶你。入赘是最好的选择,是我自己别扭。」
以前种种的误会,在此刻烟消云散。
我们明明相爱,却误会颇深。
也许,爱一个人都是自卑的吧。
我突然明白了,当年的陆凌浩。因为喜欢,所以介意心爱的人对他投以同情。
「等等,照你的意思是说,你当年也喜欢我?」
17
「嗯,从见你第一眼开始。」
「一见钟情?」
「是的,也许你不记得,当年你爬在树上,朝院外丢杏子,我打门口路过,你爽朗畅快地笑一下子,就住进了我心里。」
陆凌浩的陈述,让我重新认识到当年调皮的自己。
原来从一开始他就喜欢我。
是我,用错误的方式将他越推越远。
穷人为了吃饱饭已经用尽了全力,又何谈爱呢?
即使他反驳过,怒吼过,连爱他的我都信了更何况旁人。
他日复一日地被人提醒着,我和他有着云泥之别。
「那第一次见,为何你要那么对我。」
陆凌浩叹了口气,「你当年扔下一张休书就人间蒸发,再见面我还不能生会气?」
「似乎可以。」
沉甸甸的稻谷压弯了稻杆,我和陆凌浩走在乡间小路上。
又想起那个提着裙摆的少女,和一脸倔强沉默插秧的少年。
上天给了我们相遇的缘分,岁月给了我们互相体谅的机会。
至此,我们明白。
这一生,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一大早,街上就热闹得很。
锣鼓声,唢呐声,更有媒婆宏亮的叫喜声。
这一次,我穿上亲手绣的喜服,在万声道喜中走向花轿。
红色的喜帕下,我的手被陆凌浩握着,一如当年那个夜晚。
温暖,厚实。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