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屋后小小的明适应了一下,扭头发现颜月肃正在看着安苇儿纳鞋底,两个人都安安静静的。
羽兴立皱眉,上前伸手摸扒拉扒拉那针线笸箩里的东西,不满道:“怎么又在做鞋?这东西费时费力,还容易手疼,直接买别人做好的就成了,我好不容易保养好了你这双手,你就不能安安分分的给我当个好看的摆件,让我看着?”
说罢,他拿起安苇儿的双手细细的打量看着,除了那捏针捏出来的艳红指头外,他是越看越满意,眼神里充满了喜爱的审视。
毫无疑问,羽兴立是个手控,当初他救回来这小哑巴之后,第一次关注他,就是因为他的一双手骨相十分漂亮,因为当时那双手又糙又黑,这也是他机缘巧合下发呆时盯着看了许久才注意到的,如果不是这个意外他或许也不会发现安苇儿的手骨相漂亮这回事。
当然,手骨相漂亮是一回事,他做大夫的,天天把脉看病,不知道见过多少好看的手,只是像安苇儿这样那么符合他审美的,这么多年来却仅此一例,这才是重点。
当时的他虽说已经成功开了个医馆,以前的那些丑事早就过去了,也没多少人在意记得,他不用靠羽家接济日子也过得不错,但,这种日子过得越久,他便越觉得自己与所处的环境割裂感重。
他觉得自己就像个异类的浮萍一样,惶恐不安,又格格不入。日子过的越顺心,他就越烦躁,更没人发现他的异常,在他自己意识到自己的不正常后,便把目光放到了如何使自己平复消除那些负面情绪上了。所以在他好不容易碰到了自己心仪的事物之后,便以自己医者和恩人的身份,胁恩图报强制要求他将手保养好,供自己把玩。这一来二去的,他心情是好了不少,不过,心嘛,就……
这么多年以来,他一直在精心养护着安苇儿的手,将那双手保养的每一根指头都跟葱根似的白嫩,指甲更是修剪的莹润如玉,说是一件艺术品都不为过——以此来承载转换他的情绪。
所以才在他看到安苇儿用被他精心保养的那一双恍若艺术品般漂亮的手,去拿着根粗针在那里费劲的纳鞋底儿的场景时有些不开心。
颜月肃也不做声去打扰人家,只是偷偷看着这俩夫夫的相处,从前他可没机会坐在人家家里看小叔叔两位长辈的恩爱场面,不过别说,还挺有意思的。
这是给小芦花做的,他都已经会走路了,夏天还可以不穿鞋,但是冬天你难道要他光脚走吗?安苇儿无奈的挣开他的手,跟他比划手语。
“他才多大?配穿你做的那么好的鞋子吗?”羽兴立挑眉不屑道。
安苇儿闻言瞪着眼睛打了他一下,气势汹汹地朝他比划:有你这么当爹的吗?什么配不配的,他是我儿子,我给他做双鞋穿怎么了?你是不是存心找事?
羽兴立立马服软了,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他太小了,小孩子长得又快,你现在费那么大劲给他做双鞋,还没穿几次呢就小了不能穿了,这,多少有点划不来呀。”
有小芦根那年你还帮我纳鞋底来着,那个时候怎么不说划不来?安苇儿不满的乜斜他一眼。
羽兴立默默鼻子,无声道:能比吗,那可是我女儿,小姑娘家家的——
“你不说我还没想起来呢,以前小芦根穿过用过的衣服啊,鞋子啊,不都是好好收着吗?把那些拿出来给他穿穿不就行了。”
那是女孩子的衣服鞋子!小芦花是男孩!安苇儿皱着眉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男孩怎么了?那么小一点,不出去脱裤子,谁知道他男的女的?穿什么有什么要紧的,他现在又不懂。”羽兴立看着自己睡的脸颊红扑扑的儿子,小声嚷嚷着。
此话一出直接把安苇儿气的把头转向一边了,对他简直就是眼不见心不烦。
“咱们小芦根可是要励志成为一代刺绣大师呢,她小时候的衣服给弟弟穿了,吃亏的是她。再说了,那些衣服都是八九成新,根本就没穿过几次。你若是再做一遍那些小衣裳,劳神伤体的,我心疼啊。”
到底还是安苇儿心软,被他三两句哄了个差不多,眼见他们俩不把自己在这杵着的人当回事,干脆起了坏心思,不想叫这两夫夫恩爱的伤了自己的眼。
“咳咳,小叔叔,你就没什么对我说的吗?”
羽兴立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你家那小乞丐不是把该说的都说了吗?我再说一遍岂不是显得多余?”
“小叔叔看见了?”颜月肃挑眉惊讶道。
“有所预料,也果然看到了。”
“小叔叔好眼力,小承那一身打扮可着实不显眼。”
“恰好罢了,他旁边有个显眼的老头,就数他话多。”羽兴立说完,一转眼便看到安苇儿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他转念一想,料得是“小乞丐”三个字惹了祸。
果然,安苇儿没好气的跟他说:什么小乞丐,人家有名字的。
“小承,对,是小承,说错了说错了,你别生气。”羽兴立笑嘻嘻的意图蒙混过关,然后立马转移话题。
“谈霜你说,接下来该如何处理呢?”
“等……”
言叶苏话还没说完,就被小跑进来的羽谯给打断了。
“大舅哥来信了!”
“哦?快打开看看。”羽兴立心想:这信送的还挺是时候。
羽谯在几人眼前展开信纸,看完之后,他们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大哥说那杂耍班子明个上午就能到。”颜月肃这下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