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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高洁的巴西同事爱丽莎是所有同事中唯一与她关系不错的,爱丽莎是同事里唯一一个和高洁同样有留学英国经历的人。

实在不赖高洁的挑剔,只因共同生活工作后,她发现和背景不同的热带种族人群没有太多共同语言,况且他们的英语口音严重,连基本交流都很有困难。

更令高洁感到难堪的是,有印度和巴西的男人频繁向她示好,态度热情奔放,行动目的明确,表达简单直接。她一律说“no”,结果是被公开嘲讽成“保守无趣的东方人”。

于是,在发现和爱丽莎交流没有太大困难后,她非常乐意主动跟着她一块儿去酒吧放松。

这里的酒吧脏乱、潮湿、烟雾弥漫,但是热闹,有很多过客,来自五洲四洋。高洁在酒吧里看着形形色色的人种,想象他们的人生。生在此处的,来到此处的。如何生存?为何来此?何时走?又将去到哪里?

她实在太孤独了。

孤独容易让人胡思乱想。

爱丽莎告诉她,最近酒吧里来了一个中国人,很帅,天天来,要不要去试试运气?

高洁很久没有遇见和自己说同一种母语的人,她有点儿渴盼他乡遇老乡。

就在这间叫做“潮湿的心”的酒吧,高洁一进去的第一眼就看到了于直。

于直面向正在热舞的人群坐在靠着吧台的高脚凳上,手里提着一瓶威士忌,一脚直放,一脚曲着搁在高脚凳的提脚栏上。昏暗的追光时而扫过他的面庞,可以看见他正微笑着同站在他身边的女侍者讲着话。

高洁发现,在昏暗里他能被旁人立刻认出来,并不是因为他的东方人基因。

一个长得好看的男人,不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是亚洲人还是美洲人,都能被第一时间认出来。

于直的好看,在于皮肤足够的白,在于肩膀足够宽阔挺拔,在于上身的白衬衫开了胸前两粒扣子,露出里面同样白皙的胸肌,没有胸毛,足够干净,在于下身的牛仔裤包裹两条腿足够修长。

以上的优点是爱丽莎在高洁耳边兴奋的总结。

当然现场有女郎同爱丽莎有同样的兴奋,譬如站在于直身边的那一位,几乎露出半个胸脯晃在他的面前。

爱丽莎拉着高洁走近一些,听见性感女郎正在用英语问:“不需要吗?亲爱的。”

于直的微笑,走近来看,才能发现它独特的风格。眼神是懒懒的,但是眼眸在黑暗里却亮得透人,向右勾起的唇角带出好看的弯弧和浅浅的唇窝。似笑非笑,似讽非讽,似诚非诚,似是而非地教人捉摸不透。

比起他的皮肤、他的肩膀、他的胸肌、他的腿,恐怕更要人命的是这一副笑容。

他正对性感女郎讲:“甜心,我很想看明日亚马逊河流上的日出,所以今晚希望在亚马逊河上过一夜。”

性感女郎满脸失望,于直拍拍她挺翘的屁股以示安慰,也催她离去。

南美傻大姐爱丽莎问:“嘿,你们东方人这么爱看亚马逊河的日出?”

高洁想了想,用英语向爱丽莎简单解释了一下什么叫做“婉言谢绝”,“用不伤人的借口来拒绝自己并不想接受的邀请。”

她的解释被于直听到了。她听到于直清清楚楚用普通话在问她:“中国人吗?”不等她回答,他摇了摇手里的酒瓶子,“来喝一杯?”

他伸出长腿,朝着她站的方向踢了张椅子过来,被她截住。

两人一站一坐,在嘈嚷的酒吧里又互相打量了对方一番。

同热情奔放的南美女人相比,高洁的一身碎花长袖长裙,只露一段头脖子和一段脚脖子,根本不容人遐想的着装态度太不合乎当地风俗。

于直打量完高洁的服装后,皱起眉头,说:“那就应该是中国人了。在这里,颈部以下不表现荷尔蒙的都是中国人。”

他的语气有些轻佻,与此地南美男士比,并无相异。高洁也皱起眉头,“那看来您很入乡随俗。”

爱丽莎不甘寂寞地插话,“你们在说什么话?中国话?”

于直冲爱丽莎又勾起了他的唇角,“hello,甜心!”

爱丽莎心花怒放,“帅哥,何不请我们喝一杯?”

于直耸肩做出无奈状,“我正在用中国话邀请这位同乡。她似乎对我有所戒备。您能劝劝她吗?在异国看到同乡,我只是太兴奋了而已,只想请你们喝一杯,没有别的企图。”

爱丽莎喜笑颜开,对高洁讲道,“嗨,别拘束,你的同乡你还信不过吗?”

于直做了个请的姿势,高洁被爱丽莎摁到被于直踢到她跟前的椅子里头。

于直打个响指,向酒保叫了两个杯子,为她们倒上了威士忌。

他拿起酒杯,冲着高洁,用中文同她说:“相信我,我没有恶意。我姓于名直,‘于是’的‘于’,‘直接’的‘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氏,在巴西拍纪录片,工作无聊,过来消遣,没什么坏心眼。”

他一刻轻佻一刻真诚,让高洁跟着一刻生气一刻平和。

她举起杯子,主动同于直碰杯,“我叫高洁。台湾人。”

于是两人讲和。

于直笑着问她:“干净的台湾小姐,你来这儿是干什么的呢?”

高洁答:“我受雇钻石勘探公司。”

“下矿?不会这么惨吧?”

“不,钻石检测和分类。”

“这么无聊无奈的工作看上去不适合你。”于直端起酒杯。

高洁心底蓦地一触,也拿起酒杯,同于直的酒杯一碰,“是很无聊,也很无奈,但是有钱,就可以生活下去,为了生活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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