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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第1页)

他想跟海潮打个招呼,但她提着个大大的超市袋子,目不斜视地进了方远家所在的小区。

李栋愣了一下,就没叫出声。

老式居民楼灰扑扑的,每家阳台外头都伸着长长的晾衣铁架子,万国旗般那么晒满了五颜六色的衣服床单,早上天气挺好的,这会儿就有点阴了,他可以看到许多家里有人走到阳台上收衣服,以防一会儿下雨。

他特意多看了一眼闻喜所住的那个楼层,那小小的阳台被房东封闭起来了,窗户紧闭着,一点动静都没有。

海潮是去找方远的吗?

可这个时候方远一定不在家。

或者她是去找小喜的?

李栋的心没来由地跳了两下,他觉得自己应该打一个电话给方远,至少把他看到的告诉他。

但是方远没有接电话,李栋又把电话拨到刑警队,队里说方远出任务去了,估计在蹲点,顾不上接电话。李栋按了手机,在摩托车旁边站了好一会儿,直到对讲机突然响起。

是110台过来的信息,要他立刻到解放东路口处理交通事故,李栋赶紧应了,他开着摩托驶离居民区,开出几百米又回了次头,总觉得心里不安。

汪海潮上楼,在方远的屋子前停住,又从口袋里摸出了钥匙。

这里是方远父母的老房子,多年前他们在世的时候汪家就有备份钥匙,她还记得方远小的时候忘带钥匙,总是跑到她家去拿。

那时候她家也住这个小区,就在前头一栋楼,她从小是和方远一起玩大的,后来方远爸妈因公殉职,方远就住到了她家。她小小年纪也知道没有父母是世上最大的伤心事,只是能和方远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让她实在无法控制自己的兴奋之情,她不停地跑到方远的小房间里跟他说话,从早到晚,爸妈拉都拉不走,妈妈说她不知羞,她还理直气壮,说反正我长大是要和远哥结婚的。

现在想起来,那句话仍旧像在耳朵边上。

汪海潮打开门,走进屋子,方远工作以后才住回这里,小小的两居室一共五十多平方米,一目了然。

她把那一塑料袋东西放在桌上,自己走到卧室门口,门没关,方远一个人住,没有秘密。

她对李栋说自己是来做田螺姑娘,但方远是经受过多年军队式训练的人,屋子里的一切井井有条,床上的被子叠得跟豆腐干一样,边角就像是刀裁出来的。

卧室的窗帘没有拉,阳光照在蓝色的床单上,汪海潮一个人站了一会儿。

方远的父母是在跨省追查嫌犯的时候因公殉职的,他们的车子被嫌犯驾车碰撞,双双从盘山公路上摔下去,尸骨不全。

惨事发生在十三年前,那时候方远才十二岁。她不知道是谁把消息告诉他的,她只记得那天她抓着半根油条冲上楼来找他,就看到他一个人坐在这张床上,一双眼睛空洞地望着窗外,像一具没有生气的雕像。

那一年她才八岁,连恐惧两个字都不知道怎么写,但什么都比不上切身体会,她怕得哇一声大哭起来,一直哭到方远走过来拉起她的手为止。

谁都不知道他是我哭回来的。

汪海潮在心里想,没有那顿号啕大哭,方远一定会变成另一个人,不会是现在这样,他是我的。

汪海潮上楼,手里仍旧拎着那袋东西,整盒整盒的速冻食品有些化开了,隔着塑料袋都是冷得刺骨。她在那扇生锈的铁门前停下,一个人站了几秒钟。

一个星期前的清晨她来过这里,她看到方远默默站在这扇门前,很久。

就连他的背影都写满了渴望。

她知道闻喜就在里面。

她躲开了,蹑手蹑脚地逃走,就像那天在医院,她明明看到他们四唇即将碰在一起,却还要装得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她已经为此煎熬许久了。小喜是方远救回来的,她曾经喜欢她,就像喜欢一只可怜的小动物,但这只可怜的小动物,却要带走她爱的人。

她觉得自己应该给小喜讲几个故事,比如说东郭先生与狼,还有农夫与蛇。

她简简单单地觉得,自己是被背叛了。

双重的。

她原来是可以更早站到小喜面前,质问她为什么的,还有方远,她不知有多少次,想要跳到他身上,打他的肩膀,摇晃他的脖子,号啕大哭直到他向她认错一百遍,保证一万遍为止。

但她已经不是个八岁的孩子了。

她看到方远凝视小喜的眼神,连她都知道这一次不是用哭就能把他拉回来的。

汪海潮吸了口气,按动门铃。

门铃是一个塑料的小盒子,不知道用了多少年了,红色凸起的小圆点按上去都有点黏糊糊的,但仍旧是好用的,她只按了一下就听见门里响起来的铃声,很单调的电子音,“哔”一声,拖得很长。

门里没有动静,她就又按了一下。

来开门的果然是小喜,隔着铁门,她也能看到她突然愣住的面孔。

闻喜让汪海潮进屋,看着她把手里的袋子放在桌上,圆眼睛扫过屋子,最后才看她。

小喜胖了些,汪海潮想,但她以前太瘦了,胖一些更适合她,大概是很久没晒太阳的关系,她站在那里,白得耀眼。

她真美!

汪海潮突然间自惭形秽起来,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体会到这个词,这感觉真差,她要用尽全力才能挤出一个笑容来。

“原来大哥把你藏在这儿。”

闻喜略带不安地看着她,她喜欢海潮,到现在还是,海潮让她想起乐乐,正因为如此,她才更觉得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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