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书画村>胡宇伦写的 > 硬汉海明威 喝最烈的酒泡最靓的妞打最野的猎钓最大的鱼(第1页)

硬汉海明威 喝最烈的酒泡最靓的妞打最野的猎钓最大的鱼(第1页)

硬汉海明威:喝最烈的酒,泡最靓的妞,打最野的猎,钓最大的鱼

每日轻读书

o--o:oo贵州优质文化领域创作者

听全文

约分钟

人听过

海明威,一个硬汉,一个最具有传奇色彩的作家。

他一生不是在冒险,就是在冒险的路上,无论是写作还是生活。

他从小练习拳击,打架斗殴,街头浪荡,打垒球,亲自上过斗牛场,他钓过一吨重的马林鱼,钓鲨鱼差一点打破世界记录,与千斤鲨鱼恶斗七小时。

他去非洲打猎,更野,是打狮子的好手,连豹子也打。

他还是猎艳高手,宣称可以跟好莱坞任何一个女明星共度春宵。

他四次亲历西班牙内战,参加了两次世界大战,岁在意大利前线身受重伤,身上留下了块弹片,经过次手术还未能全部取出,连医生都觉得他活不下去了,可他愣是挺了过来。

他一生,从未放弃冒险,冒险也总是让他受伤,光是脑震荡就有很多次,他抱怨说都撞烦了。

最终,各种疾病让他连写作都困难,在一个早晨,他拿出枪,打碎了自己的脑袋。

在《老人与海》里,他说:

人可以被毁灭,不可以被打败。

到底什么是硬汉?我觉得,一个人不屈服于任何环境,始终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活着,就是硬汉。

o

在十九世纪的最后一年,在芝加哥郊区的橡树园,海明威出生了。

海明威家在当地颇有声望,全家都是虔诚的基督教信徒。

母亲是一个规矩传统的女人,受过良好的教育,是专业歌剧演员,在外教音乐,也是教堂唱诗班和一些社会团体的活跃分子,坚定地认为自己的家庭有受人尊重的文化修养。

海明威的父亲,是医生,除了救死扶伤,还热爱冒险,酷爱打猎,喜欢钓鱼,总之,体内有一股压也压不住的冒险情绪。

橡树园是闻名当地的中产阶级小镇,那时候,中产阶级家庭的生活循规蹈矩,井井有条,十年如一日,就连激情,都要在可控的范围内。

这种生活要求人们举止有度,穿戴适宜,医生要活得像医生,老师要活得像老师。

总之,你扮演着什么样的社会角色,就要活成什么样。

一旦不符合这些标准,就是离经叛道。

在这种氛围下,海明威的教育,也应该是规规矩矩的,与其他孩子一样。

但他有一个奇特的老爸,这是他的幸运。

海明威三岁的时候,医生递给儿子一根鱼竿,三岁的海明威,跟着父亲去贝尔湖钓鱼。

三岁的他,脚踩荆棘,双手叉腰,向世界宣告:“我是海明威,我什么都不怕!”

可是母亲希望海明威去教堂唱诗班,学音乐,上小学的时候,给海明威买了大提琴,弹琴优雅,像文化人。

然而,大提琴败给了鱼竿。

有一次,海明威生日,父亲又送给他一支猎枪做礼物,这些东西,将海明威在野性的路上越带越远。

狩猎,拳击,他杀死过一头豪猪,开枪射击大蓝鹭,从狩猎督察官眼皮底下逃走,在母亲的琴房中打拳击。

他成了一个不规矩的人,挑战着他生活的环境,他要自己活出来,用自己的方式,去挣脱那个试图束缚他的世界。

o

一个不规矩的孩子,在学校是学校的“小麻烦”,在家是家里的“小麻烦”。

母亲让他学琴,他在琴房打拳击。

他奇奇怪怪地成长着,o岁的时候,抽了人生的第一支香烟。

岁的时候,喝下了人生第一杯烈性威士忌。

岁,他抖抖索索尝试了人生的第一个女人。

真是早熟。

岁,他更加叛逆,伙同一帮同学,公然违反禁酒令,喝酒,胡闹,打架斗殴,远足几天几夜不回家,玩得昏天暗地。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