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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村>我在古代吃软饭笔趣阁 > 第19章 街头歌手(第2页)

第19章 街头歌手(第2页)

王遇贵昨天也来看过,昨天是一个壮汉在舞刀弄棒,大概是个练家子。

可惜呀,武术我不会,不然,我也可以在街头耍耍,卖艺为生了,王遇贵叹气。

今天,没看到那个练武的壮汉,今天是一个红衣女子在卖唱。

那女子嗓音清脆,还有一个老者拉着二胡给她伴奏。

另外还有一个小伙子在一旁敲着锣,招揽观众,维持秩序。

这三个人看起来好像是一家子。

那女子唱得曲子,王遇贵没听懂,唧唧呀呀的,也不知道唱得是什么剧。

古代戏曲,王遇贵只能辨认出黄梅戏和京剧。

他现世的妈妈喜欢听黄梅戏,他家里经常会放黄梅戏的唱片。

耳濡目染,他也能听懂黄梅戏,偶尔也能哼一两句。

京剧么,他不是因为喜欢听,主要是京剧咿咿呀呀地拖得老长,比较好识别。

当然了,京剧他是一句也不会唱的。

卖唱?

王遇贵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古代小曲我不会唱,可是现代流行歌曲我会唱啊!

王遇贵虽然是社恐一枚,但他的恐只是相对于社会上的陌生人。

想当年,他在学校的时候,可是文艺演出的积极分子。

因为他歌唱得不错,所以学校有文艺活动时,他都会被安排登台表演。

想当年,他在大学时,还参加过电台举办的楼道歌手比赛,曾经拿过三等奖呢。

他的初恋徐莉娜就是在社团活动时,被他的歌声吸引了。

徐莉娜说,他在台上唱歌的样子帅呆了,特别像她喜欢的一位男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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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我穿越到古代,怎么把自己的才艺都忘了?

真是穷傻了,整天就想着找服务员的工作了。

人穷志短,思维都僵化了。

我应该挥自己的特长呀,对,我可以做个街头歌手。

我就唱流行歌曲,古人肯定没有听过,肯定会感到很新鲜,肯定会有市场!

只要唱得好,肯定能赚钱!

搞不好,还能在古代掀起一股流行歌曲热。

自己即将成为本县最炙手可热的流行歌手,家喻户晓的男明星。

那时候,银子哗啦哗啦地就来啦,等有钱了,再弄个团队,化妆师,型师,服装师,企宣,经纪人,都要配起来。

等成了气候,就开演唱会,从王田县城唱出去。

搞个全国巡演,让古代人民都认识我王遇贵,让他们都感受一下现代流行歌曲的魅力。

到时候,肯定会惊动朝廷,搞不好皇帝还会召见我,也许还能封个官什么的……

那宋朝的高俅高太尉不就是因为会踢球才被宋徽宗赏识的么?

我王遇贵就不能以歌艺被赏识么?

人生充满机遇,一切皆有可能。

王遇贵突然觉得豁然开朗,人生有了奔头,前途一片光明。

知行合一,说干就干。

王遇贵四处张望,寻找演出场地。

选定了一处背靠城墙的空地。

怎么才能搭个舞台呢?

自己就一个人,古代没有音响,没有伴奏,没有麦克风,连个大喇叭都没有,总不能全靠自己扯着嗓门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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