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上等着,一个时辰,阿不,半个时辰后我就回来。”珍珠奶茶熟练工林雪卿撸起袖子,如是道。
叶明镜哑然失笑:“倒是不必急于此刻。”
林雪卿:“那怎么行呢!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东西您这么喜欢。放心,这玩意儿不难,我马上就回来。”
说着林雪卿就要扭头奔向厨房。
然而叶明镜叫住他:“等等。”
“怎么?”
“手。”叶明镜道。
林雪卿不知道此人心中有打了什么鬼主意,但碍于其身份,还是不情不愿地把手伸了过去。
“另一只。”
叶明镜又道。
“哦……”
林雪卿慢吞吞地听话照做,伸出右手。
下一秒,手被拽住。
拽住他手的那个手掌皮肤并不算细腻,甚至因为常年练剑的缘故,掌心处还有一层薄茧。
然而——
林雪卿垂着眼睫,看那手掌拽住自己的手,在尚未来得及用膏药去掉的烧伤痕迹上轻轻摩挲。
一股酥麻的感觉从掌心一直传递到耳尖。
“我,尊上……”
林雪卿脸不受控制地红了大半。
连耳根子都红了,又红又烫。
“疼吗?”叶明镜问。
林雪卿哼哼唧唧,小声说:“不疼。”
本来就是他故意卖惨留下的,若是及时用膏药,恐怕早就愈合了,丁点儿痕迹都留不下。
然而此刻不知为何。
被叶明镜攥住手掌,细细观察着伤势。
本来早已经被忽略掉的伤疤,竟再度痛痒起来。
痒意有时比痛意更加难忍。
就好比他小时候,给全家人洗衣服。
大冬天零下十几度的温度,家里没有洗衣机,全靠手搓。全家上下一共五口人的衣服堆积了一大盆,林雪卿蹲在院子里,搓了一个下午,隔日手上就生了冻疮。
那冻疮倒是不疼,就是奇痒无比。
痒到他上课也无法专注。
故而那时起林雪卿一年四季最恨冬天,因为冬天就意味着冻疮,意味着手会发痒。
这玩意儿病根顽固地很。
哪怕他长大后多年似乎也完全无法彻底杜绝。
一到冬天,雪后降温,细细麻麻的痒意从手上传来,折磨的他苦不堪言。直到如今,有人用冰冰凉凉的药膏涂抹在那道疤上。
痒意终于戛然而止。
林雪卿收回手,愕然回神。
“尊上,下个月紫微秘境,您能同我一道去吗?”
“自是要同道去的。”
叶明镜道。
林雪卿有些惊讶,怎么答应地这么容易?他还没说赤冥花的事情,也没说林媚媚的要求呢。
难道是因为珍珠奶茶太好喝的缘故?
不等林雪卿想出个所以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