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姐如果愿意的话,就交给我们吧!”
两人的队长从他们身后走过来,他显然也听到了刚刚的对话。
说实话,案子办多了,有时候他们也会养出一种直觉,就像这次这起案子,监控明明白白地显示着金飞是在酒吧和他那几位好友喝酒喝到了凌晨一点多。
然后被服务员送回了自己房间,期间没有其他人进出,但在凌晨两点的时候,金飞又一个人开门晃晃悠悠地走到了这个正在维修的泳池旁,猜测是喝酒喝懵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酒精的作用下,干什么事都不奇怪。
金飞的尸体在金父的同意下已经拿去尸检了,如果胃里没有发现其他东西,那基本这起案子就可以定性为意外。
毕竟谁也不可能隔空操纵金飞的身体让他去爬跳水台的吧?
不过这位队长还是觉得有些奇怪。
世界上的巧合的确很多,更巧合的事都有,但这起案子真的就那么巧吗?
警方的效率很高,半个小时后,谢稚在签了一份保密协议和几份其他类似雇佣的合同后正式加入了这个办案组。
这也代表谢稚可以光明正大阅览警方之前记录的所有人的口供了。
首先就是和金飞一起来的四个好友。
除他外刚好两男两女,其中两名女生分别是金飞和另一名男生名叫吴子浩的玩伴。
这个玩伴的意思,大家懂的都懂,反正不是女朋友。
金飞的玩伴原名何小花,但对外介绍都是,也就是被金母掐脖子的那位,也是她提议来这个度假村。
“我们问过何小花,她解释是因为这个度假村很高端,到时候可以和她那几位小姐妹炫耀。”
谢家的这个度假村除了要预约,收费也不便宜,像小长假这种日子,一般人均一天需要将近十万元,何小花有这个心思的确不奇怪。
谢稚点点头,继续往下看。
何小花和金飞的关系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存在什么强迫行为。
反倒是谢稚之前提供的那个叫敏敏的女生,和金飞之间是发生了一些不太好放到明面上的事。
简单来说,敏敏是吴子浩的玩伴。
在他们的圈子里,这种玩伴是可以交换的,当然前提是双方都同意。
这个同意不是指敏敏和,而是金飞和吴子浩。
毕竟在这些人的眼中,这两个女人还不如家里某个花瓶值钱珍贵。
偏偏金飞在吴子浩明确拒绝了交换玩伴的情况下,某次借着醉酒还是强迫了敏敏,如果只是一次敏敏也就当被虫子咬了一口算了,做她们这一行的,不必要的贞操观是最要不得的。
但金飞不知道是不是心理有那么点变态,很喜欢当着吴子浩的面在桌下对敏敏动手动脚,好几次差点被发现。
而吴子浩这人又稍稍有那么点独占欲,女人在属于他的时间内,是很不喜欢再和别的男人拉拉扯扯的,一旦被发现,打一顿都是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