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人命,哪怕死的是个没名没姓的傻子,官府也不可能不管。
一番追查下来,自然轻轻松松就查到刀脸与大壮那晚的恶事儿。
但就在捕房来人时,俩人却不见了踪影,想来是早就逃了出去。
这事儿,还是那将女人的尸搬上清风陵的搬尸人说给余琛听的。
并且,因为当时余琛亲眼见了那傻女人的惨状,所以记忆犹新。
——那傻女人,现在都还埋在清风陵里呢!
直到现在想起,余琛都只感觉一阵不忍。
那何止是惨死?
简直就是遭了说书人嘴里无比严苛的酷刑!
那具尸模样,柔弱的四肢被两个醉鬼粗暴地折断,浑身肌肤没有一处好地儿,下巴脱臼,眼眶暴突,死不瞑目。
别说余琛,就是那见惯了各种凄惨死状的搬尸人,都一阵恶寒。
正当借纸鸦之眼看见两个泼皮的余琛正在愣神之际,那二人突然出声。
魁梧的大壮问道:“六爷不是让咱们逃命去吗?咱们为啥上山来?”
刀脸转过头,瞪了他一眼,“逃命?你个傻货,逃命不要盘缠,饿死你?”
大壮不解,“盘缠……盘缠咱们去抢就是了,来这坟头山上做啥?”
“你懂个屁!”刀脸哼了一声:“若是平时,随便闯进谁家里,劫点钱财倒是容易。
但现在我俩都被通缉,一旦闹出点风声,插翅难逃!你还敢大张旗鼓去抢?
但这山上,可就一不一样了,我知道这山上清风陵里只有一个小崽子看坟,又瘦又小,无亲无故,还是个罪户,哪怕是死了,短时间也没人知道!”
大壮这才恍然大悟,但仍有疑问:“可这穷酸看坟的,也能有什么银子?”
“别看不起看坟的!”刀脸冷笑一声:
“今儿早的时候,我躲在桥洞下,亲眼看见那看坟的去春风楼买了吃食儿!若是一贫如洗,他敢往春风楼跑的?
更何况,他在陵里卖纸人香蜡那么多年,又无大开销,多少攒了些钱财,足够咱们逃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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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哥聪明!”大壮咧嘴一笑,眼珠子咕噜一转,“正好,咱还想把那娘们儿挖出来,再看一看。”
“你个狗娘养的,真是杂种!”刀脸笑骂一声,也不阻拦,只是提醒道:“先干正事儿!”
他口中的正事儿,自然不用多说,就是劫了余琛了。
只是,二人并不知晓的是,一只灰暗的乌鸦,正在他们头顶的树梢上,将一切听在耳朵里。
清风陵。
余琛睁开眼,深吸一口气。
心头,难以平复。
本来,那傻女人的遭遇,便让他怜悯同情。
如今这俩凶手,竟还打他一个看坟的主意?
余琛心头第一想法,就是报官,让他们午时三刻,人头落地!
但转念一想,这二人已经快要来到这清风陵上,而上山下山又只有一条路可走,若是自己下山报官,定然和他们撞在一起。
那不是自投罗网么?
而今儿自己掌握的纸人之术,徒有其表,而无神威,怕是也对付不了两个恶徒。
思索之间,一个主意,在少年心头萌。
他向着门外陵墓的方向,轻一躬身,告罪一声:“姑娘,迫不得已,冒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