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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高欢不死(第3页)

说吧,房超亲手用木杖把使者打死。

赵道德得知后,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就到高洋跟前告状,说房超目中无人。

高洋笑道:“房太守不避权贵,这正是我大齐的人才,朕要好好赏赐他。”

赵道德哑口无言。

不仅如此,高洋还下令各地衙门设置木杖,凡是有跑关系、走后门的使者,一律杖杀。

宋游道向来也是嫉恶如仇,他听后不以为然:“呵呵,奉命去请托而已,却要遭到杖杀,那贪赃枉法的本人要怎么处理呢?难道要灭族?”

高洋恍然大悟:“宋爱卿所言极是!

朕一时糊涂。”

可见,高洋并不是一根筋,也不走极端。

此外,高洋下令精简机构、裁撤冗员、合并州郡,北齐境内几万官吏下岗,大大提升了行政效率,没有政治手腕和魄力是无法干这么大的事情的。

再说法治建设。

老哥高澄之前不是搞了一部《麟趾格》法典么?高洋认为该法典太复杂了,下定决心要在此基础上搞一部更加精简、实用的法律,也就是流传后世的《北齐律》。

薛踧被任命为法律编纂小组组长,成员有封述、魏收等人。

封述出身渤海封氏,干过御史、廷尉工作,也做过多年地方官,可以说是法学专家,之前就是《麟趾格》的主要编纂人;魏收嘛,文采好,主要负责法条的表述和修饰工作。

制定《北齐律》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前后耗时十五年,这部法律是隋朝《开皇律》以及唐朝《唐律疏议》的直接来源,可见高洋的勃勃雄心。

《北齐律》共计十二篇九百四十九条,首次提出“重罪十条”

的制度,也就是我们口头说的“十恶”

:一曰反逆(造反及篡权),二曰大逆(毁坏皇家宗庙、陵寝、宫殿),三曰叛(叛国),四曰降(投敌),五曰恶逆(谋杀殴打长辈),六曰不道(残忍手段杀人),七曰不敬(对皇帝不尊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杀害领导、老师),十曰内乱(乱伦)。

凡是触犯了这十条刑法,那就是“十恶不赦”

,皇帝大赦天下赦不了这十条罪。

隋唐的“十恶”

有一些变动,但大体上和北齐律的类似。

“重罪十条”

将儒家伦理纲常礼教精神引入刑事法律内容,推动了礼与律的进一步融合,这就是我们说的“礼法”

单从内容来讲,《北齐律》的宗旨就是维护父权、君权、夫权的,是等级制度的辩护者,这是时代印记,无可厚非。

《北齐律》代表了三国两晋南北朝以来法律的最高成就,仅凭这一点,高洋就可以名垂青史。

再说编史工作。

作为皇帝,高洋也喜欢附庸风雅,经常和邢邵、魏收等人一起谈论经史,谈到史书,魏收蠢蠢欲动,希望皇帝能让自己继续写《魏书》(二十四史之一),此生死而无憾。

专业的事自然要交给专业的人,高洋立刻就答应了,并且承诺:“你放心去写,我不会学拓跋焘杀害良史的。”

这里,高洋说的是拓跋焘杀崔浩的故事。

在古代,编史就是一项崇高的工作,你懂的,意识形态工作嘛,褒贬人物、对历史事件定性,就在史官一念之间。

北齐刚建立,需要论证政权的合法性,更需要把高氏父子如何艰苦创业取代北魏的故事给讲出来,这才能说明北齐是“奉天承运”

不论史官个人有多严谨,史书中始终会有作者的个人倾向、价值观和道德判断,会有对创业者的批评和指责、歌颂和赞叹,这是无法避免的,崔浩无法避免,魏收当然也无法避免,本书作者也不能避免。

高洋能说出如此大度的话,至少这个态度是极好的。

高隆之被任命为《魏书》的编修组组长,具体工作自然是魏收、阳休之等人做了。

阳休之出身官宦世家,熟读经史,北魏末年就出仕了,跟过孝庄帝元子攸、贺拔胜以及高欢。

另外,魏收私底下还和李德林来往,共同探讨文史,切磋文艺。

李德林出身博陵李氏,从小聪慧博学,天纵英才,才十几岁就名满天下,高隆之、魏收都把他比作温子升在世。

李德林对父母很孝顺,因为父亲死得早,母亲又是病体缠身,李德林拒绝了魏收的举荐,在家一边读书一边伺候老母。

在历法上,天文学家宋景业奉命修撰《天保历》,宋景业游刃有余,很快就搞定了。

在军队建设上,高洋志在打造一支鲜卑特种部队,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以一当百,所以这支部队的名字叫“百保鲜卑”

那汉人呢?高洋从汉人士兵中挑选猛男,称作“勇士”

,让他们去驻守边疆。

也就是说,鲜卑猛男是拿来主动出击打仗的,汉人猛男是拿来被动防御守边的。

可见,高洋和宇文泰不一样,在用人上还是更加倾向于鲜卑等少数民族,而宇文泰呢?宇文泰搞了一个胡汉一体的关陇军事贵族集团,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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