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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佟夫子(第2页)

这很不好,所以适当的打压也是必要的。

小白狐听到这种回答,多少是有些不高兴的,可没有办法,谁让它是一个吃货来着的呢。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它只得继续的寻找,继续的给贾平安打工。

。。。。。。

将军府。

后院。

老夫人的咳嗽又变得严重了起来。

得到消息赶来的胡步云一脸焦急,一见到管家胡守福就厉声问着,“这是怎么回事,昨天服药之后不是好多了吗?”

“是好多了,可就因为此,老夫人今天一早起来有了食欲,就想要吃甜食,下人不敢忤逆,弄了一些来,谁知道就成这个样子了。”胡守福低头有些心虚的解释着。

“还敢吃甜食,那些大夫不是说了,越是甜食越是容易引起咳疾吗?”听到这里,胡步云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了。

这还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只是做这件事情的是自己的母亲,胡步云又是一个极为孝顺的人,他是不会指责自己的母亲。这便就只能对着胡管家说道:“把那个送甜食之人重责三十板子,然后卖出府。还有,马上依着昨天那个配方去抓药。”

封建王朝下,是允许有奴隶出现的。他们的命一向不被家主所重视,动辄就会被打。但像是直接卖出去,除非是办了大错事才会如此。这也可以看出这一会胡步云是真的生气了。

“是。”胡守福身为管家,下人都归他管,他在这件事情中也是有责任的。似生怕将军也会惩罚于他,这便连忙答应一声之后就去做事。

抓药很快、煎药的过程也不算慢,但药是服下去了,却不见丝毫的好转。

看到这里,胡步云并没有什么失望,看来贾家那个小子终还是留了一手呀。只是这也正常,家传绝学,凭什么就要交给自己呢。“去,找到贾公子,请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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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安下山了。

与昨天相比,他今天的收获极多,足有五十余株野山参的幼苗被他所找到。且用的时间还不如昨天的一半。

又奖励了小白狐一滴勾兑过的灵泉水,跟着将它收入到空间之中,下山的他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准备在在宁古搭城内好好逛上一逛。

有了山参,就要考虑卖出去的问题,他需要先打听一下行情。而想打听这样的事情,通常人类集中的地方,信息也就会越多。

怀才酒楼,贾平安迈步而入,小二引入其中,随便点了一些吃食,贾平安这就竖起了双耳,认真聆听起来。

这个点,酒楼中的人并不是很多,且他们也没有议论什么卖参的事情。

一来,现在并非是采参的最佳时间,夏秋之交才是。

二来,所谓的卖参规则但凡是城内的老人就没有不知道的,议论起此事实在无趣。

贾平安没有听到自己想要听到的,相反另一件事情却是入了他的耳中。

“哎,听说了吗?佟夫子昨天家中遭贼了呢。”

临桌之上,坐有三人,此时是一边喝着酒,一边议论着刚刚生的城内新闻。

有人起了头,一位年纪看起来四十多的老者跟着就开了口,“这件事情我当然知道了,而且我还听说,这位佟夫子家中的米粮都被抢光,且仅剩的老仆人佟贵还被打得成了重伤,现在更是连医治的钱都有,怕是命不久矣了。”

“是呀,这偷东西就偷东西,竟然还伤了人,这些人着实可恶。只是可怜佟夫子了,原本很有才学,只是因为写得一手好文章,被同僚所妒忌,然后被构陷给配到我们宁古塔,如今不仅大好前程没有了,家里也没有了余粮,这寒冬可怎么渡过去呀。”另一位中年男子同样开了口,还颇有些同情的唉声叹气。

三人还在议论着,但贾平安此时已然放下了一块碎银在桌上,选择了离开。

贾平安这是对这位佟夫子起了兴趣。

一个人想要活在这个世界上,从来不是单独就可以生存的,他需要朋友,去与自己分享快乐,或是分担痛楚。

而如果想要做大事者,那就需要更多的盟友,且还要有能力的盟友才行,唯如此,才可做大事。

贾平安既然来了,就要适应这个社会,自然也就需要志同道合之人。听说这位佟夫子被配之前曾是宣国的状元,后入翰林院为编纂,那不用说,定是一个有学问的人,在这个平均识字率不足半成的时代,读书人还是很受人尊重,且也是有前途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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