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王妃也不知是那里来的力气,一把推开紫衣,抓住洪绍的手臂,道“子墨,你真的不认识娘亲了吗?你连娘亲也不认识了吗?”
洪绍仔细的打量着俞王妃,最终从她的手中抽出自已的臂,随紫衣出宫,扔下跌坐在地的俞王妃不管。
刚回到驿站,紫衣便扑进他的怀里大哭。
“绍郎,咱们回国吧,我不要再留在这儿,他们都要将你夺走,我好怕”洪绍拍着她的背,轻声细语的哄着,向她保证自已不会被别人抢走,这儿的事一办完,他们立刻起程回长青国。
子卿劝俞王妃不必太难过,这人是子墨定是错不了,他们暂时不会离开帝都,还要商议两国的议和之事,他一定会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俞王妃这才停止了哭泣,人的贪念是天生的,当她以为儿子死了时,她便想只要儿子还活着,那办他一辈子都不来见她,只要他活的好好的,那便足够,可如今知道儿子还活着,她便不这么想了,她要儿子留在她的身边。
送走了太后和王妃,他迫不及待的掏出刚刚在子墨身上扯下的音管,胡乱吹着,毫无韵律可言,可他知道,这灵鸽听得并不是音乐,而只要有声音就会寻来,只是不知它现在身在何方,寻到这儿需要多久,他吩咐各处侍卫,若是有看到一只白鸽颈上有一圈细灰毛的鸽子时,一定不要伤害它。
他每隔一个时辰便吹上一次,丽纱,无论你在天边,海角,朕一定会找到你。
晚膳后,他仍旧埋首于案间,贵公公冲了进来,手里捧着一只鸽子。
“皇上,您看,你要找的是这只鸽子吗?”
子卿抬眼一瞧,这果然是灵鸽,他曾经见过几次,这正是灵鸽。
他冲上前,将它托过,它的脚上依旧绑着一只小竹筒,却很是脏旧灰败,看来是许久未用,也无主人替它更新。
他打开竹筒的小盖,赫然发现里面竟有一封书信,信纸颜色已然泛黄,显然是久经时日。
你逃不出朕的手掌心
他打开竹筒的小盖,赫然发现里面竟有一封书信,信纸颜色已然泛黄,显然是久经时日。
展开,那熟悉的狗爬氏字体瞬间秒杀他大量脑细胞,他一阵呆愣过后转为了狂喜,丽纱,你终是没能逃出朕的手掌心。
原来自从丽纱收到一张空白信纸后,她回的信便再也没有送出,灵鸽一直没有等于音管的召唤,它一直在莲花镇上空盘旋,几个月后回到了王府,王府鸽子养了许多,灵鸽回来大家也没有太注意,更没注意到它脚上的竹筒有什么特别。
他吩咐贵公公给灵鸽喂些食物,再给他备一匹快马。
莲花镇,聚福楼,丽纱,希望你还在。
子卿连夜出发,只带了几名大内高手同往,留了一纸书信与太后。
太后对这儿子越来越掌控不住,他大了,成熟了,这些事情,就由他自已做主吧,她只能这样叹着。
子卿一走,洪绍议和之事便搁置下来,正好,他并不喜欢那皇宫,趁着皇帝不在,他领着紫衣出门逛逛,俞王妃远远的跟着,她现在只要每天看看他,心里也是高兴的,她相信,终有一天,他会记起她这个做娘的,十月怀胎,骨肉连心,他怎能将她忘了呢?
紫衣并不想上这长街,可洪绍执意,她也不好太过强硬,否则便会露了马脚,她只盼在这长街之上,别在遇到什么他曾经的熟人。
他们信步走着,来到一处茶楼前,突然有种一定要进去喝杯茶的强烈感觉。
“紫衣,乏了吧,咱们进去喝杯茶。”
紫衣打量一眼这茶楼,见这茶楼异常简陋,她知道洪绍曾是这儿的亲王,他当初的身份怎么也不会来这种茶楼喝茶吧,里面肯定没有他的熟人,便欣然同意。
他一进茶楼,目光直接锁定那窗旁空着的桌子,刚坐定,小二笑容满面的上前,“客官,好久没来了,可还是一切照旧?”
紫衣那心像是掉进了冰窟。
“你认识我?”洪绍问道
回忆那雨夜的激情
“你认识我?”洪绍问道
小二笑道“客官,虽然您两年没来了,虽然您脸上新添了两条疤,可您这样人中龙凤,小店能有几样?怎么会认错呢。”
洪绍原本就是满腹的疑问,此时小二的一番话更是将疑问瓶口拉了开来。
他扭头看向紫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他们都说见过我,为什么你又说我从小生长在长青国,从未来过金月国,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小二见气氛似乎不太对劲,赶紧开溜。
紫衣抓住他的臂,眼眶微红“绍郎,你听我说,他们只是将你认错而已,你想想,这金月国与咱们长青国有着千里之隔,又不是住在同一条长街之中,你怎么会认识他们这么多人呢,他们一定是将你误认为某个和你长得很像的人,难道你连我的话都不信了吗?”
洪绍见她泫然欲泣的模样,也不忍心再逼她,只是再也没了品茶的心情,拉起她出了管楼,朝长街的另一头慢慢的走着,突然,天空一声闷雷大响,紫衣吓得尖叫一声钻进他的怀中,天色迅速暗下来,一副风雨欲来的模样。
他拉着她快速的朝前走着,欲寻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
这酷夏的雨,说下就下,他们在风雨奔跑着,洪绍拉着她冲到一间关着门的屋檐下避雨。
紫衣取出怀中的丝绢替洪绍擦净脸上的雨水,洪绍一直不能习惯她的亲密举动,只是微微偏了一个脸,算是一种委婉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