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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第3页)

男爵长子身上还穿着盔甲,他象是刚从海防骑士团回来,身上有股大海的咸味。

“他们不久前才夺走了一船的铁器,如今怕是装备精良,如果要登岛,我们得把防守在乡村的骑士召回来,并征些士兵,恐怕要花些时间。”

伯罗萨男爵丝毫没把这群海盗放在眼里,他摆摆手:“先派两个人过去谈谈,最好是让他们投降归顺。”

约瑟芬。香缇方才来时刚与男爵探讨过真主的仁慈,她说过,人越活距离天堂越近,要多做善事,避免杀戮。

外貌美艳而性格清丽的约瑟芬是多么迷人,他想到这里,顿时觉得不能娶约瑟芬这样的女子做夫人,真是遗憾。

约瑟芬。香缇,是香缇家族长子孀居的寡妇,她生下了香缇家族的继承人,虽然也有两个小叔子在世,但她却是如今香缇酒坊当家做主的实权太后。

家族里的人都对她格外诚服。

大多数原因是因为这位夫人有好手腕,她曾做过领主宫的侍女,人脉宽广,不仅可以少交杂税,还能拿到许多贵族的订单,偶尔花时间去宽慰男爵那老迈的心灵,本地的生意就能高枕无忧。

天幕透着深蓝,香缇庄园在镇外,回家要途径金玫瑰酒坊,约瑟芬坐在点缀着丝绸的马车内,她抬起手臂,喷了点玫瑰味香水掩盖老男爵身上的狐臭。

约瑟芬穿着一身寡妇专用的黑色塔夫绸,宽阔的坦领边镶着蕾丝,大裙摆,束胸下的一尺细腰,更衬托出她风华正茂。

“那里新开了一家酒馆”约瑟芬看见了此刻灯火通明的特丽农花园,就在金玫瑰酒馆不远处,里面进出来往的人,并不比金玫瑰酒馆少。

特丽农花园外,一两个衣着体面的男人扶着墙根往外呕吐,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约瑟芬看见了,感到奇怪。

一般情况下,有钱的人喜欢喝葡萄酒,只有穷鬼才会因为灌多了啤酒而酩酊大醉,难不成特丽农花园的葡萄酒很醉人

约瑟芬询问了自己的车夫,车夫却答:“特丽农花园里不止卖啤酒和红酒,还有一种白酒,喝起来火辣无比,余韵却很香醇,这酒很烈!卖的也贵,还限量。”

约瑟芬闻言,若有所思。

“明天你去买一份带回来给我尝尝。”

罗茜与三个孩子居住在城内一幢旧房的单人间内,晚上九点,罗茜与两个帮厨结伴回家,今日她们发了第一个周的薪水,足足有五十多个铜币。

走在回家的路上,罗茜身体疲惫,但整个人却轻松雀跃,以往她洗一周的衣服只能赚十几个铜币而已,除去房租,十来个铜币只能买粗麦面来果腹。

那是一种混合了麦麸和半加工粗谷的面粉,偶尔还掺杂沙子,做成面包,吃起来味同嚼蜡。

很多像她一样住在镇上的贫民都会把儿女送去修道院,他们没有田地,也不是奴隶,没有人能给他们提供生活物资,很多人都把孩子送去某个店里做学徒,减轻负担,但这种孩子不仅要做牛做马,还有被失手打死的风险。

想到这些,罗茜的就庆幸当初她碰运气遇到了米勒小姐。

再次进入磨坊,罗茜虽然还穿着一身打了布丁颜色也洗毁了的亚麻布裙,但她已经全然没有了往常踌躇的怯意。

罗茜在灯光昏黄的磨坊花十个铜币买了一大包细麦粉,又在旁边的肉店花四个铜币买了一条培根肉,她抱着这些东西回到蜗居的家里,几个孩子都躺在两层的床上睡着了。

壁炉里的碳渣很碎,因为他们家里通常都会买碳店打折出售的碎渣,价格低廉,一筐也只要三个铜币。

罗茜把培根放在壁炉上,她洗过手,开始在木盆里揉面,按照安妮教她的食谱,把培根肉剁成肉糜,再加上卷心菜碎末,包在面皮里。

捏成水饺的形状,放在锅里煮到浮起来。

夜半,罗茜的家里响起小孩子的惊呼,他们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就连汤都喝的精光。

她打算拿出二十个铜币,买布回来给家里每一个人都做新衣裳,以及秋天的袍子。

傍晚时米勒小姐给她送来了一份新的菜谱,是火腿酥饼的配方,米勒小姐说她要在城内开一间店铺,专门做类似这些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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