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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朱乐嚷道:“那怎么行,不是比赛吗?”看大董的架势,肯定是个中好手,她可不想独自落在后面,这里除他之外,她可一个人都不认识。

看她好胜的样子,大董笑着摇了摇头,不再开口劝她。

很快比赛就开始了,两人跟着大部队一起出发,开始的时候,大家摩肩接踵,不久后就慢慢拉开了距离。

朱乐冲劲十足,和大董一起都在第一方队,路宽的时候就并排走,路窄的时候就一前一后,看到好的风景还讨论两句,感慨一番,朱乐很久没有离开水泥丛林的都市,郊外的新鲜空气让她变得精神异常兴奋。

大董也被她的这种热情感染,随着她的指手划脚看山上的景点,以及山下的建筑物。看风景自然会耽误前进,往往会被很多人超过去,过后朱乐想奋起赶超,被大董阻止,摇摇头:“爬山更重要的是过程,不是目的,别太赶了,我有些累了。”

朱乐自然答应,其实她一直认为路边的风景远比登到山顶更有吸引,但她以为男人都喜欢赢,大董参加比赛自然想赢得名次。朱乐有自知之明,没有这等野心,着急赶路不过是不想拖累大董,也不想被他单独甩在后面而已,他这么说可是求之不得。

憋着的一股子气一旦泄下来,步子就沉重多了,到底是办公室坐久了,加上前面一段冲的太猛,距离山顶还有三分之一路程的时候,朱乐已经气喘如牛举步维艰了。

反观大董,脸只是微微有些红,说不定还是晒的,气息都还很平稳。朱乐立刻明白他刚才说累是照顾自己,看看遥远的山顶,她忍痛说道:“你先走吧,我不行了,先歇会儿慢慢再爬。”说完找块干净的石头一屁股坐下,好舒服哦,她不想起来了。

她的忍痛其实是不舍,可是身体上的不适也不能忽略,所以表情看起来相当的滑稽,大董被她耍赖不走同时又眼巴巴的样子逗乐了,干脆靠在她对面的树上,笑着说:“那就快点歇,我等你一起走。”

朱乐哀怨地看着他,这歇还有快慢吗?只得认命地捶捶腿,准备再次出发。爬山的时候,越歇越想歇,一鼓作气才能爬到山顶,她本意是想坐等人家下山的,看来被看穿了。

大董嘻嘻一笑,伸出一只手来,朱乐只稍微停顿了一下,便把手放进他宽大的手掌,被他拉着起来。朱乐只觉他的手十分有力,触感温暖,略带些粗糙,磨的她心里也痒痒的,顿觉身体的劳累也减轻了几分。

拉她起来之后,大董正要松手,朱乐还抓着不放,同时向下坠:“借点力气嘛。”心里扑嗵扑嗵直跳,暗道:不要拒绝,不要拒绝,眼睛却不敢再看他。

大董反手一扣,改成牵着她走,嘴里却没说什么。因为他的沉默,朱乐更加不敢抬头,自顾自低头跟着赶路。其实她若仔细观察,就不会那么紧张,因为大董也没比她自然到哪里去,他的沉默其实也是源于紧张。

就像朱乐猜的,大董很少有机会接触年轻异性,他不会跟女孩子相处。

但有一点朱乐没猜到,那就是这种没有机会其实是大董刻意造成的。大董对朱乐撒了谎,其实以前有人告诉过他长得很好看,还不止一个,对他大发花痴的异性也大有人在。大董出于难为情,也是不想看到朱乐不开心,才小小地说了那句否定的话。

只是以往,他都以最高的效率远远避开那些女孩子,不是刻意地不去恋爱,只是觉得没兴趣,也没精力去应付那些喜笑怒骂皆无常的女孩。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从上学到工作,他见多了二十四孝男友,那些或主动或被动陷入温柔乡的男人们,时间慢慢被蚕食,兴趣慢慢被磨灭,到最后从头到脚都被人约束起来。

大董的职业和爱好都很简单,时间基本上都耗在车行和试验基地。他不愿意跨越半个城市去接送人上下班,不愿意花能吃掉三顿饭的时间等女孩子化好妆去吃上一餐,更不愿意把整晚的时间都耗在酒吧歌厅演唱会现场,有那些时间,他不知能做多少有用的事。

他也不愿意被人限制几点出门几点回家,他有时一工作起来就很忘我,他也不想被限制兜里不超过两百元钱,他从不奢侈浪费,却也不想在必要的时候囊中羞涩,他觉得很多原本很血性的男人,结婚后都变得婆婆妈妈。

当然,这些想法他从不公之于众,每个人都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活,他所能做到的就是让自己远离女人,远离麻烦。

直到,他碰见了朱乐。

十六章

在大董的人生舞台上,朱乐的登场并不太闪亮,甚至还有些狼狈。两人撞车,她一上来就夺了他的电话,其实吓了他一跳,最不会跟女人打交道,很担心会遇上泼妇有理说不清。好在她只是误会他要报警,并不是不讲理的人,他看得出朱乐对他相貌的惊讶,也早已习惯这种惊讶,不止一个人说他和身上的蓝色工作服不搭,可他喜欢。

朱乐留给他的第一印象不算坏,她办事干脆利落,很快就和自己商定了事情的解决办法,并且,大董看得出来她对撞车给他造成的不便表示真实的歉意,并不拿女性的身份来推委或逃避责任,更何况她崭新的车保险都未生效,这种担当和责任感,是大董所欣赏的。

修车赔偿之后,她还担心自己挨老板骂,非要替他解释,说明这女孩子很善良,而后看到她喝水吃东西的样子,就找到了她一开始脾气暴躁的原因,原来是又渴又饿,难怪心情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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