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写得很官方,但盖不住残忍的事实。
黎启明得不到叶婉茹,便用手段毁了她。
黎初是罪恶的产物,从孕育的那刻开始就该被扼杀,她确实不能存在,因为她是叶婉茹的耻辱。
黎初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般松懈,手机从虎口滑落,幸亏秦颂眼疾手快接住了它。
“看见你这张脸,我就厌恶。”
叶婉茹说:“你只有一双眼睛像我,早知道长得这么像他,当初就不该心软生下你。”
语言有时候是一把刀,刀刀刺出鲜血淋漓,黎初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看起来像伤口流出透明的血。
当年黎启明做完肮脏之事后,故意隔了很久才去叶家上门提亲,叶婉茹此时发现自己有了两个月身孕,想喝药打掉,却始终没忍心。
如果黎初长得不像黎启明而是更像她,她真的会将这个软小的婴儿留在身边。
南城大雪的冬天,黎初被丢在鸿福门口。
因为是第一个孩子,所以取名为“初”。
能取名,能写上一封委托信,是叶婉茹最后留存的母爱,从此二十余年,她结婚、离婚,搞垮黎启明,然后再婚,再生下孩子。
黎初的生死于她而言,早就无所谓了。
她望她的眼神无情又决绝,甚至带着厌恶和嫌弃,如果黎初再对视下去,只会更伤心。
于是秦颂把手机放回口袋后,伸手遮住了黎初的眼,泪水糊着皮肤,掌心下是一片湿软。
明明浸透的只是表层,却不知为何泡软了心脏。
“那就不再见。”她保持这个动作,厌世的眸色被顶光漾出诡异的亮光:“不送。”
叶婉茹走后,剩下二人也离开了餐馆,一路无言以对,直到道路尽头出现玉器市场闪烁的灯牌光。
这个世界真是够烂的,秦颂想。
实际上黎初也是这么想的,糜烂又华丽的灯下,她恰好瞅见早就离开的叶婉茹立在一辆车旁。
随后车门缓缓打开,下来一名男孩,年龄不大,看着也就七八岁的样子,欢脱地扑进叶婉茹的怀抱。
她和秦颂快走近停车的地方,距离叶婉茹和男孩就十几米,清晰可见的画面。
叶婉茹的眼睛同手上璀璨的宝石一样亮闪,与看黎初时截然不同,面色和蔼亲切,满目慈爱。
“长安放学啦?来妈妈抱一下,哎哟重了!是不是爸爸带你吃什么好吃的啦……”
她抱着男孩,温柔地抚了抚他的脑袋:“怎么一身汗?陈阿姨,拿纸巾给他擦擦,又到处疯了吧?”
黎初默默望着这对母子,再转身离开时,边走边哭,风吹在脸上干透了,疼得睁不开眼。
在包厢里,她其实也只是默默流泪,可眼下,一边彩光绮丽,一边暗无边际,画面切割成两半,徒然显得嘲讽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