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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第1页)

第七百天,思念还在悄然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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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安寂这个人确实除了听不见不能说话以外没什么别的缺点,执行力ax的大魔王

049

第四年春季的时候,kiss拐角的花店竟然关了,搬东西这天,黎初就撑伞站在不远处,望着那些昔日灿烂的玫瑰一个个被扫在地上碾做尘土。

她有些莫名的难过,替花难过,替往日难过。

秦颂第一次来kiss那天,手里就捧着数朵带刺的红玫瑰,最后这些花瓣纹到了后背上。

尽管还没完全补完颜色,但黎初已经把所有染料都收集齐了,放在阁楼里。

kiss现在的阁楼变成了仓库,黎初想搬回来住,却舍不得澄安公寓的一砖一瓦。

有时候倒水,她会刻意用秦颂的马克杯喝水,阳台的多肉开了两次花,黎初将它们照顾得肥肥胖胖。

冰箱里存着一支属于秦颂的正红色口红,她没见她涂过,看起来像晒融化后放进去的。

林知言买新房那天黎初拿出来涂了涂,被嘲笑像小孩子偷用大人的化妆品。

结果她又把口红放回了原处。

客厅的扫地机器人半年前坏了,发出咔吱咔吱的机械声,黎初晚上下班才发现,敲敲打打拆开,原来是头发缠在滚轮里了,似乎吸尘系统也半好半坏。

她拿去返厂修,谁知被告知已停产,因为这大概是七八年前的款式了。

可里面有一小撮粉色的头发,黎初抱着机器拒绝了销售推荐的新款,回家把那搓头发收进了防尘袋。

秦颂的香水只有两瓶,其中一瓶几乎没动过,另一瓶剩下大半,她很少用这些东西,黎初在家中甚至找不出半张面膜和乳液。

洗漱用品倒还在,也收进了洗手台的柜子里。

去年冬天,她无意翻出了秦颂的裙子,在柜子抽屉的最里面,深蓝色格子长裙,没有牌子标签,黎初穿着它去参加秦昭的婚礼,反而被新娘认了出来。

“诶?和你衣柜那件一样!”她对秦昭说。

秦昭醉意朦胧,眯眼望了半天,垂眸笑笑:“我妈织的,给我和乐乐一人织了一件。”

他口中的妈妈指的是叶婉清,前年从寺庙回来,黎初也见了她,瘦是瘦了,精神还不错。

郑乘风的生意出了事,不知道是苛待员工还是干嘛,死了好几个人,都是从工地楼上跳下去的,家属拉着横幅找电视台去现场要说法。

新闻报道出去没多久,秦昭暗暗动手了。

目前还没传出什么进展,只不过事情发生没几天就是大年初二,钱芳拎着行李箱跪在了秦家老宅门口,求秦家收留她。

秦家是秦昭当家,亲生母亲下跪让外人知道可还得了,秦安派人把钱芳接进门,不知谈了什么,人虽然留下了,但秦昭的婚礼上,出席的是叶婉清。

清明节期间,黎初还去扫了一次墓,秦臻和胡院长在一个区域,她给他们一人放了一束雏菊。

哦对,路阿姨也去世了,与唐枳葬在了一块儿,黎初顺便替她打理好后事,也为二人送了花。

kiss的生意越来越好,黎初便把秦颂寄来的明信片都用绳子串起来,挂在墙上,这小小的地方承载了她的梦想,还有她未归的爱。

只不过店面太小了,黎初想搬走,又实在舍不得这处开了四年之久的地方。

花店关闭后,房东原本打算连着kiss一起收回重建一栋新旅馆,黎初和林知言轮番劝说也无用,但不知为何两周后他改变了主意。

林知言多嘴问了句,房东操着不大流利的普通话磕磕巴巴地说:“不是你们的朋友吗?她买下来啦!”

黎初和林知言面面相觑。

“就是头发粉粉的那个女孩子啦,我见她来你这里好几次了,不是你朋友吗?”

他找出两串钥匙递过来:“哎呀我要回老家,卖了刚好,打通一下你这家店就大好多了哦!”

林知言默默凝视黎初,突然觉得她等着似乎也不是坏事,至少大大小小的麻烦里秦颂从未缺席过。

“五周年不搞点活动?比如店主相亲节目?”林知言开玩笑:“或者什么联谊也行?”

“早着呢。”黎初这两年长高了点,林知言总说是秦颂寄来的明信片给她垫高了。

明信片里的山河湖海,黎初在地图上用红笔一个个圈了出来,秦颂的足迹由南至北,由山川至湖泊,还由沙漠到森林,几乎转遍整个中国。

她现在,应该很热爱生活了吧?黎初想。

就这么直到中秋节晚上,秦昭打电话要黎初去一趟老宅,她提早截单,拦了个出租就去了。

“你嫂子要生了。”秦昭站在门口等她,额头上的汗焦急滴落:“但我得去办点事,和郑乘风有关。”

黎初了解:“我带嫂子去医院,您忙。”

这一晚上秦家忙,黎初忙,商圈也没闲着,秦昭去了整整半个月,再回来发现老婆闺女被养得气色极好,初为人父的秦家大少爷乐得连夜开流水席。

“他干的龌龊事都被翻了出来,有些关键证据一直没找到,但有人提供了确切证据,你猜是谁?”

秦昭抱着女儿,空出手从台上拿出资料。

黎初打开扫了一眼:“周……清纯?”

周清纯把秦颂给的资料烧了之后,继续留在郑乘风身边好几年,大家都当她没有廉耻,谁知庭审那日她正装出席交齐了证据,包括虐待未成年的。

桩桩件件由周清纯之手拿出来,似乎无形中坐实了郑乘风这个人的暴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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