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日子她的话少了许多,神情也不似之前鲜活,总是带着寡淡的冷漠。
“阿筝,是不喜欢吗?是不是今天我没来接你?还是说,这条项链不喜欢?”
阮筝看着镜子中的盛景曜。
在她的世界,十年的时间,盛景曜这三个字融入了骨血。他关心她照顾她爱她,事无巨细,将她宠成了公主。
他是能为了一张演唱会的门票多打三份工,也是为了她颈椎的毛病专门去学习两个月的推拿。
车祸中,他能护住她的头而让自己跟死神擦肩而过。
明明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偏偏将利刃***了她的心脏。
“这条项链那么昂贵,跟礼服的颜色又正好搭配,一定是盛总精心挑选的,盛太太怎么会不喜欢呢?”
“吊坠是爱心形状,正好代表盛总对盛太太的心意。盛太太,你真是被盛总宠成了公主呀!”
“真是羡慕嫉妒恨啊,盛总又帅又有才又多金!”
阮筝笑了,伸手摸着冰凉的坠子:“是啊,用心了。不过阿曜,礼服是白色的,配紫水晶你觉得怎么样?”
盛景曜瞳孔猛地一缩,又摸了摸她的发顶:“紫水晶廉价了点,不过如果你喜欢,我现在就让人准备。”
“随口说说罢了,怎么这么较真?这么漂亮的礼物,没有女人会拒绝。”
盛景曜像是松了口气,眼底涌上喜色:“好,我帮你戴上。”
阮筝看着镜子里男人的手,十指修长,左手背上贴了一个创口贴,是他为她做饭的时候不小心的一点小伤。
这只手,在给她戴上“翡色”的同时,也在给别的女人戴上紫水晶。
“阿筝。”他深情的目光在镜子中与她相交,“阿筝的事,就没有随便的。我说过的,只要你想,只要我能,拼了命都为你做到。”
求婚时的誓言,一字不差,只是时光终究把从前的美好变成了龌龊苟且。
“你觉得,我最想要的是什么?”
“阿筝。”盛景曜伸手将她揽入怀中,“不是你想要什么,而是这世界上所有最好的东西,我的阿筝都值得拥有。”
最好的东西。
呵。
3
作为榕城新贵,这些年的名牌服饰、珠宝包包,每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盛景曜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