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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第1页)

蔺长同看在眼里,也不提,只是笑:“你这回又是早有准备?”

“也就准备了一分钟吧,”秦与说,“毕竟我想不到其他理由能让你挽留我。”

“也许是我想和你交个朋友呢?”

“闭嘴吧,你就是想讹个两百块钱的保镖。”

无桐

病房不大,但非常干净,放眼望去一片白。蔺长同躺在床上和秦与说笑。

末了,秦与认真地说:“你跟这种人纠缠不清下去也不是办法,怎么着打发了吧。”

蔺长同闻言,摇摇头,“打发不了。”

秦与:“又不是杀父之仇,怎么……”

“是。”蔺长同说。

秦与不说话了。

蔺长同咬着舌尖措辞,最后说:“算是吧。”

他说:“刚才你也听到了,我以前叫张桐。说来好笑,我其实刚出生就被遗弃了,据说是我爸把我偷出来扔了,我也不知道真的假的,总之我三岁以前都是在一个好心人家里长大的。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我就知道他给我起名张桐。”

“但是市南的人都比较穷,”蔺长同说,“三岁那年,养父养不起我了,把我低价卖给了人贩子。有两百块钱么?忘了。那之后,人贩子开始教我乞讨,就那么过了三四年。期间我也结识了一些乞儿,有一个比我大的叫王勇,他有父母,但都卧病在床;还有两个小不点,不记得名字,好像没活过六岁。”

他垂着眼:“但是后来只有我一个人被买走了,她是我的生母,北苑富豪蔺薇。我右肩上有个胎记,我想着,也许有一天我的家人能认出来,所以总是露着,没想到真的被认出来了,七岁的时候。于是我一朝野鸡变凤凰,改名蔺长同,许多年没再来市南。”

当时蔺薇担心他太过自卑,特意再也不带他去市南,让他告别过去,可就算这样,蔺长同在学校还是被排挤。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人知道他叫张桐,他也不明白就算是乞讨又怎么了呢。

被嘲笑和讨厌的滋味总是不好的,即使蔺长同并不鄙视乞丐,行乞的过往也还是成了他的一个心结。

不过他没说,没和他妈妈说,也没和秦与说。

蔺长同只是一句带过:“我妈为了补偿我,给我好吃好穿,还答应我实现我的一切愿望。我说,我要在市南建学校。”

床头有便签纸和铅笔,蔺长同一边说:“你知道为什么叫梧桐中学么?”

一边写了一行字。

『梧桐也无桐。』

秦与咀嚼一遍,“梧桐”也“无桐”。

“就这样,十八岁那年我回到市南,直面那片废墟。然后我遇到了王勇。他说,他爸妈十年前病死了。我年轻气盛,问他‘和我有什么关系’,他说:‘怎么没关系?你以为你要不到钱的时候,是谁把硬币从我碗里拿出来放到你碗里?你一走了之,成了富家子弟,连我们这群人的死活都不顾了。’”

秦与心软,打断他说:“这不怪你。”

蔺长同也是从那天才知道,原来王勇去打听过他,原来是王勇把他的过往带去北边的。但自己难道能怨他么?一个人本来就不可能彻底和过去割裂。

秦与说:“这不怪你,你没有不顾他们,你那次回去不就是去建学校的么?”

蔺长同叹口气,“他说我只是良心不安。”

“他……唉。”

这要是搁十八岁的秦与身上,他大概会直接和人打一架。

“你也知道,市南的混混们往往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又因为共同的绝望而聚在一起。从那年,到现在,我是他们最大的泄愤对象。因为我有钱。”蔺长同说,“亲近我的人也会被记恨,比如我帮助过的吴家兄弟。吴边比我小八岁,年纪轻轻就瘫痪了;吴峡就是你今天看到的那个男孩,十七岁,从小打架长大的,就因为他坚持说我是好人,一直被排挤。”

秦与说不出话,他生长的环境确实要比这和平的多。

气氛太凝重,蔺长同笑了笑,“我实在不知道我哪里做错了,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做才对,所以大学去学法了。”

秦与也配合他笑,挑眉说:“我以前以为你当律师只是因为来钱快。”

“现在知道我多有钱了?”蔺长同说,“说真的,我学法以前总觉得法律什么也不是,学法之后才能深刻感受到,法律其实是最严谨的。他沉默地维护着受害者的利益,也坚定不移地保证加害人作为公民的权利。”

秦与说:“那你还总是把自己凌驾在法律之上?”

“你是不是记得太清楚了,”蔺长同说,“之前几次,如果不是那些纨绔自己心虚,怎么会被我威胁到。再说了,活的总比死的高级,不然法律也不会随着时代发展依人的需求更新换代了。”

法律会随着时代发展依人的需求更新换代,秦与想,确实如此,应该如此,总会如此。

“你呢,秦法官,”蔺长同说,“你为什么学法?”

秦与说:“我啊……其实我是个理科生,你能感觉到么?”

“嗯。”

秦与看着窗外,“但是我总听人说,同性恋是畸形的爱情,同性恋是一种疾病,同性恋应该被矫正……他们的理论依据,无非是:‘你看,法律都不允许同性恋结婚,说明你们就是不对的。’所以我考法学院就是为了两个字——合法。”

“还是那句话,法律会随时代发展依人的需求更新换代,”蔺长同说,“同性恋不是病,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承认了。很多国家也已经允许同性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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