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父辈余荫。”
“我算是陛下的堂弟吧。”
刘牧笑着接过天子诏,眼底闪过一缕寒芒。
十常侍,是天子刘宏豢养的狗,叫一声便扑上去撕咬公卿。
为了抬高这些阉人的地位,不惜自毁天子之身,说‘张常侍是我公,赵常侍是我母’。
可人之所以称之为人,便是拥有万兽不可及的心思。
不管是张让,还是赵忠,亦或者未来手握军权,横压朝野的蹇硕,都是心怀鬼胎之辈。
“呵,呵呵。”
张让干笑一声,有些下不来台。
满朝公卿,列列士大夫,谁不尊称他一声让侯。
可偏偏刘牧一人独秀,一口一个张常侍,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阉宦。
“张常侍。”
刘牧将天子诏递给顾雍,沉声道:“我既已受诏,等与羽林军交接完成之后,自会前往嘉德殿向陛下请示,先巡何处。”
“如此!”
“奴婢,便退了。”
张让笑盈盈的作了一礼,朝着府外走去。
府中的仆从,女婢,从小黄门手中接过御赐之物。
直到现在,顾雍还处于一个昏昏沉沉的状态,不敢相信天子诏所言。
他一个未赴任的孝廉,刚抱上世子的大腿,就成了少府的属官,禄秩六百石的兰台令使?
果然。
想要当官,当大官。
还是要抱对大腿,才能迎风而起啊。
“张常侍慢行!”
刘牧微微一礼,不卑不亢的目送传诏队伍离开。
“呸。”
“小人得志便猖狂。”
迈出府门,张让神情阴郁的甩了甩衣袖。
巡查传诏,哪怕小黄门登临公卿府门,都能得到礼待与些许钱财。
此次他亲自来传诏,没得到钱财就罢了,还被人阴阳怪气的讥讽一顿,实在可恨至极。
不过。
他现在可不敢有所动作。
羽林监,绣衣御史,持节。
宗王嗣子,未来的宗王,代天巡狩,可比他们这些常侍还要亲近。
这些名头加起来,莫说是他一个中常侍,就是三公九卿想要给天子上眼药,都要掂量一下自己够不够格。
“世子。”
府中,王越神情茫然道:“末将,不懂领军之道啊。”
“不急。”
刘牧提着衣袍,淡淡道:“来日给你找一个辅将,但八百羽林缇骑要领,明日便去羽林军交接军务,元叹你走一趟少府,领一下兰台令使的公文。”
“诺。”
王越,顾雍连忙应道。
刘牧转身看向府中众人,安排道:“忠伯,你给父亲写一封书信,就言我不日回郡国,让他遣人去陈留己吾找一个名为典韦的汉子,还有谯县许褚。”
“诺。”
刘忠带着喜意,快步朝着厢房走去。
他是陈王刘宠的家臣,眼看着刘牧一点点长大。
如今自家世子出息了,不单单迁羽林监,更拜绣衣御史,一介老仆亦是心有荣焉。
小说《来到三国,这乱世我来平》第7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