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加油吧!”白成军的同伴很少会转艺术生的人,所以在得知此事后,他的好兄弟也只是拍了拍白成军的肩膀,期待道:“苟富贵,莫相忘。等你进了娱乐圈,记得帮我抢演唱会的门票。”
“瞧你那点出息,合着你期待白成军进娱乐圈,就是为了抢演唱会的门票。”另一个男孩摇了摇脑袋,摆出一副“你格局不大”的表情,然后说道:“你进娱乐圈后帮我介绍下美女,兄弟能不能娶妻生子就全指望你了。”
白成军的回答是加快了收拾书包的动作,并不想理会这群二五零。
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家二十四小时书店时,白成军盯着玻璃窗上的海报看了几眼,最后还是进去买了本花里胡哨的杂志,翻到有男团介绍的那页。
“怎么,你想出道当偶像?”难得没上夜班的白美华看到儿子居然在翻娱乐杂志,忍不住调侃道:“就你那舞蹈功底,进男团肯定要拖队伍的后腿,没准会被娱乐公司的老板倒贴钱地踢出去。”
白成军没有理会母亲的调侃,而是指着娱乐杂志的某页,认真问道:“你觉得他们帅还是我帅?”
白美华女士诧异地伸过头,只见儿子指着飞翼名下的男团,也就一个向姓小子能跟她儿子比较一番。
第102章
“你是受了什么刺激吗?怎么突然在意起自己的脸皮?”白美华觉得儿子今天不是一般的奇怪。盖因天生就有的东西都不太珍惜,所以在白成军的前十六年里,都没有好好保养过自己,顶多是偶尔用下唇膏大宝,别人送的大碗防晒挖了三年都没用完,通常是顶着烈日出门打球,晒红晒伤却不晒黑,着实气人。
当然,也就是年轻底子好才敢肆无忌惮地折腾。再加上白成军和他父亲一样,有点洁癖,所以跟精心保养的同龄人相比,也只是皮肤粗糙了些,鬓角处有熬夜留下的痘痕,但是跟网上的“素颜美女”相比,还是能轻易秒杀对方。
“别的不好说,但是在样貌这块,我儿子就没输过。”白美华揉了下儿子的脑袋,一米八几的大小伙在娇小的母亲面前显得分外乖巧,就是那许久未理的刘海垂在柔软的眼皮上,刺得白成军甩下了脑袋,活似被造型师折腾过的少年模特。
“真的?”白成军并非是惴惴不安的人,可是除了外貌上的优越感,他也没有吸引人的地方。
性格沉闷,学习很差。虽然在家庭环境的影响下有着不错的语言能力,可是跟江城大学的风云人物相比,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
他不会编程,不会美术,更不会说话一套一套的。
搁在那么优秀的沈凝烟面前,他只剩下最肤浅的外貌能吸引对方,也不怪沈凝烟会选择顾远安,毕竟他们那么登对,一定有说不完的共同语言。
不像他。
在沈凝烟面前跟个锯嘴葫芦似的,完全插不上话。
白美华注意到儿子的情绪不是一般的低沉,脸上的调侃逐渐演变为困惑:“你这是怎么了?突然在意起自己的容貌,然后一副患得患失的表情。”
说罢,白美华还摸了下儿子的额头,诧异道:“没发烧啊!难道是在校内有人嘲笑你走艺考生的路?”
想起那些校园暴力的新闻,白美华的心脏骤然揪紧,恨不得扒开儿子的衣服看看他有没有受伤,不过瞧着白成军个头,打球练出的结实肌肉,一般人想校园暴力他,还真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况且以白成军的招恨能力,打他也是先打脸,不然打他有什么意义?
听了母亲的话,白成军先是叹了口气,被刘海挡住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明情绪,随即说道:“不是学校的问题,而是我自己的问题。”
“我……”白成军舔了下嘴唇,搁在膝盖上的交叉手不住地转着大拇指,最后按住左手的虎口,留下一个不易消去的指甲印:“我有喜欢的人了。”
“嗯!嗯~”白美华刚想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在第一声“嗯!”后,突然意识到有啥不对,于是揪住儿子的耳朵,眉头一横:“小兔子崽子,你居然赶在这个时候谈恋爱。”
不是白美华思想保守,而是白成军今年就高三了,一不是家里有矿,二不是聪明绝顶。
就这配置,还敢谈恋爱。
“你真是……早不交,晚不交,非要在如此尴尬的时期谈恋爱。”白美华捏人的手轻轻一甩,惹得后者呲牙咧嘴地捂住耳朵:“你要是提前一年拿下对方,我绝不说你。”谈恋爱里最麻烦的就是确定关系的这段时期。因为对人际上的转变很不适应,所以要花很多经历适应这些。
“我只是暗恋,没有明说,更没有让你以外的人知道这些。”白成军捂着耳朵,小声解释道:“人家又没看上我,而且……”
白成军想起和沈凝烟成双入对的人,声音变得越来越小:“她有男朋友了。“
白美华的表情凝固了。
在一阵沉默的尴尬后,她让白成军起身站好,然后给了对方一记重击。
“你是从哪儿学坏的?”
“小小年纪尽干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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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凝烟在和顾远安出门旅游前,特意去了趟魔都,看着来来往往的工人把飞翼的大楼搬空,然后提着瓶瓶罐罐进去翻新。
当然,其中不乏本地的群英员工拿着各式各样的贴纸挂件,企图把未来几年的办公室搞成一个社死乐园,看得沈凝烟大为震撼。
“嗯?老板?你也来了。”或许是群英的游戏部有着最多的起步员工,而且搞游戏开发的就没有不混艺术圈或二次元的,所以跟群英的其它部门相比,不能说是群魔乱舞吧!但也算是牛鬼蛇神齐聚一堂,疯魔程度不亚于差点被卢比扬卡彻底渗透的剑桥大学。
不过鉴于群英的收益大都是游戏部的妖魔鬼怪们支楞起的,所以在钞票的正义之红下,没人反对沈凝烟将飞翼的大楼划给游戏部和影视部的决定,更不会对游戏部的改造举动说三道四——反正花得是刘总的钱和沈凝烟的特别赞助。
只要不走群英的公帐,那都没啥好说的。
“沈总,你说我们在大楼里搞个滑滑梯如何?”跑来监工的刘炜宁早就盼着更换据点这天。
起步时缩在创业比赛提供的工作室里,有了起色后搬进老城区的旧楼里。
直到群英收购飞翼,拿下飞翼的总部大楼前,游戏部的工作环境都是最差,但也怪不到刘炜宁乃至沈凝烟的头上——因为魔都和帝都的房价实在是太高了,尤其是魔都。因为游戏部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所以花在魔都的房费比江城的群英总部高了一倍……却不如江城的群英总部宽敞舒服,紧挨地铁。
想到此事,刘炜宁不得不佩服沈凝烟的先见之明,否则让群英的几大部门……尤其是定期招人的客服部一股脑地挤在魔都,一定会把财务逼到立刻出走。
沈凝烟瞧着特别气派的飞翼大楼,对刘炜宁的滑梯计划大加赞赏,同时觉得只建一个寓意不好,最好讨个“好事成双”的彩头:“不如在二楼建个直滑梯,然后在五楼搞个旋转滑梯。”
“好啊!那我让人设计一下,然后找熟悉的工厂定制。“刘炜宁一拍大腿,觉得沈凝烟说得对极了。
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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