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清兰微微一笑,他目光灼灼,语气坚决,“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太平盛世。”
这样的盛世不是白清兰一人所期待的,虞酒卿也希望虞珺卿可以创造出一个令百姓衣食无忧,人人富裕,街上无流民,年年无战事的太平盛世来。
远处,一阵香味扑面而来,是街边小贩煮馄饨的香味。
虞珺卿连续赶了一个月的路,今日来到蜀都,他早已是又饿又累。
虞珺卿看见小哥刚盛出的馄饨,晶莹剔透,圆圆鼓鼓,腹中顿时饥饿难耐。
他步伐匆匆,很快就走到小摊边,身穿粗布麻衣的小哥立马讨好笑道“客官,可是要来碗抄手?”
馄饨在南陌国叫抄手,虞珺卿住在皇宫时,从小就博览群书,他是知道的。
这一个月里,虞珺卿和白清兰熟悉了起来,他从刚见白清兰时的害怕到现在的和她说说笑笑,打打闹闹,他对白清兰已经没有了初见时的那股恐惧。
虞珺卿微微点头,“给我来碗抄手,加一点辣子!”
小哥热情应道“好嘞,客官您里面坐,馄饨很快就好!”
虞珺卿走进屋里,坐到一个长木凳上。
跟在白清兰身后行走的陌风关心道“主子,要不要去吃碗馄饨,垫垫肚子?”
白清兰反问道“你想吃吗?”
“主子,属下不饿,属下只是担心,怕您饿了!”
白清兰微微点头,“今日就去吃馄饨!”
陌风抿唇一笑,“好!”
陌风走到小摊边,小哥见陌风,笑道“客官,要吃抄手吗?”
“来两碗抄手,加一点辣子!”
小哥笑道“好嘞,客官里面稍坐,抄手马上就好!”
白清兰走到虞珺卿身边,虞珺卿笑的一脸温柔,“姐姐,你也喜欢吃抄手吗?”
“还好!”
陌风走到白清兰身旁,他用袖子给长木凳擦了擦,确认没有灰尘,才笑道“主子,可以坐了。”
白清兰坐在他擦了擦的长木凳上,陌风坐在他旁边,与他中间隔了一段距离。
“这中原的小娘子不仅长的娇俏可人,人还娇里娇气。”
远处一阵粗犷豪迈的声音传到白清兰耳中,白清兰抬头去看,只见他们前面一桌,坐了三个身穿兽皮和布衣所混合编制的男子。
三个男子身材魁梧,体型高大,他们还将左边臂膀裸露了出来,胸肌二头肌达,清晰可见。
他们腰间配挂着弯刀,乌黑亮的卷被打成麻花辫,一根根的缠绕着,粗壮漆黑的脖子上带着象牙串起的链子,吃饭时,不顾形象的狼吞虎咽。
“馄饨来了!”
小哥端着热腾腾的馄饨放到三人面前,白清兰收回目光,待小哥退下后,陌风才拿着干净的调羹,从白清兰碗中舀了一勺馄饨,放进自己嘴中。
陌风将馄饨咀嚼吞入腹中后,才笑道“主子,没有问题,可以用了。”
白清兰伸手将陌风手中的调羹拿了过来,陌风小声提醒道“主子,这调羹属下用过了。”
“如果有人在调羹上抹毒怎么办?”
一句话说的陌风哑口无言,辩无可辩。
但陌风和白清兰都知道,在这种小摊上是没人给他们下毒的,毕竟百姓出来摆摊也只是为了挣点钱而已,不想摊上人命官司。
但是,给白清兰试毒,陌风已经习惯了,这种习惯陌风已坚持了十年,早已刻在骨子里,改不掉了。
见陌风没做声,白清兰用这调羹舀起碗中的馄饨吃了起来,陌风见此,也只好默不作声的拿过放在一旁的调羹,咬着碗里的馄饨细嚼慢咽。
陌风吃饭文雅,吃相斯文,令人看着只觉他吃饭时都是规规矩矩,慢条斯理,而这习惯是他从小养成的。
作为白清兰所宠幸的下属,他必须万事都要做到最好,如此才能讨得白清兰欢心。
”
“大哥,前面那桌是个美娇娘吧?长的可真好看啊!”
“是啊,要不咱们上去认识认识?”
“好啊,就当交个朋友了!”
此话一出,三个男子不约而同的大笑出声。
三个男子是古月国人,他们是陪同辰王来南陌的。
古月国人也叫蛮人,他们和汉人不同,汉人文雅斯文,对人对事,彬彬有礼,但蛮人豪放不羁,嚣张野蛮,他们一直瞧不起汉人,蛮人追姑娘的方式也很特别,就是上去就霸王硬上弓。
三男中一个领头男子拿着一壶酒大摇大摆的走上前,他来到白清兰身边,当真正看清白清兰的相貌时,他大吃一惊,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白清兰的相貌倾国倾城,不似人间凡人,倒像是天上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入了凡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