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松正吃着半夏给弄得小灶肥羊炖呢,突然听到了一声嘹亮的嚎叫,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呢,就又听到砰的一声巨响,面前的桌案上摆的肥羊炖都好像震了三震。
一抬头,就见到人公输越趴在地上。
好家伙,这离他还有四五米呢,就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硬生生滑了过来,看的乔松一阵的牙疼。
故作镇定的咳嗽了两声,乔松招了招手:“来来来,过来。”
“唉……”公输越麻利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迈着小碎步向着乔松而来。
也难为他的体格,能做出如此显得拘谨的动作了。
半夏很自然的给公输越添了一张席子。
此时已是深秋,正是肥羊贴膘的时候。炖的烂熟的羊肉,什么都不用加,就来一把芫荽,再少来点儿盐,那就是最美味的东西。
出锅的时候以米醋和蒜泥佐之,那就是秋日里最美的补品。
一坐下,肥羊炖的香味就直往公输越的鼻子里钻,惹的他忍不住眼睛直往乔松面前的鼎里瞟。
乔松哈哈一笑,挑起一大块带骨头的肉,用刀将上面的肉给剃了下来:“来,肥的给你,瘦的归我!”
公输越也不客气,笑嘻嘻的将肉接了过来。这家伙也不嫌烫,直接拿手接着:“嘿嘿,让公子见笑了。臣这人没别的爱好,就好一个吃。”
“这有什么好笑的,夫子曰,食色性也。人之常情嘛!”
“公子也读儒家?”
乔松微微一愣:“你倒是观察的仔细。”
“做工嘛,可不得细心一些。”三两下把肥肉塞进嘴里,刚出锅的肉烧烫得他差点儿叫出来,可还是舍不得将其吐出来:“要不然,出了差错可是要命的事儿。所谓慢工出细活,就是这个道理。”
乔松喜欢瘦一些的,那是他自己的喜好。可这个物质不达的年代,肥的流油的肉才是人们的最爱。公输越自然也不例外,这一口肥羊肉下肚,脸上顿时露出了满足的表情。
“细心些好啊。”乔松赞同的点了点头,然后指了指眼前的肥羊炖:“吃啊,还想着本公子伺候你啊!”“半夏,给公输先生上一套餐具来!”
“是,公子!”
“哈哈,那臣就不客气了!”
席间,乔松询问起了公输越在少府最近的情况,干的怎么样。
公子对于自己那就是伯乐之于千里马,公输越自然不会有任何隐瞒,眉飞色舞的给他形容了起来。就连平日里工坊之中的趣事也竹筒倒豆子一样悉数倒了出来。
乔松听得很认真,有趣的地方也忍不住笑眯起了眼睛。
而公输越的表现,也让他越觉得此人可用。至少在面对他的时候,没有隐瞒。和自己所看到的罗网情报差不多,没什么遗漏的,这就是一个可以委以重任之人最重要的标准。
不怕你能力不行,能力不行可以培养。但没有忠心,有些活不能放心的交给这样的人。
饭吃的差不多了,也聊的差不多了。
乔松便进入正题了:“本公子这里有一些事,需要交给你做。只不过如此一来,这少府恐怕你是待不成了。不知,你可还愿意?”
公输越闻言,没有任何犹豫,起身退后,跪地下拜:
“公子不以臣卑贱,向王上举荐,臣才有今日。
若无公子,臣还是一个受人排挤的无名之辈,何来今日之风光?
臣虽工匠,每日与金石木器为伍,流连于斧凿刨锯之间,然亦知何为知恩图报。
今公子有命,臣自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况富贵乎!”
“先生之心意,本公子明白了。本公子只有一句话,君不负我,我必不负君!”
从今天开始起,公输越此人就彻底的成了乔松第一个心腹。而乔松之所以如此谨小慎微,也是因为他要做的事情太过重要,关乎到未来的展,因此必须要有一个放心的人去负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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