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婉宜止住脚步,面上挂起面具似的笑容,雍容有礼地福了一下:“见过淮南王。”
见她如此生疏,李素不悦地蹙起了眉。他放冷了声音,微微嘲讽道:“母后让你去服侍陛下?”
叶婉宜却不答,目光只落到了他腰上那旧玉佩上,口中淡淡道:“王爷,我说过,我不喜欢旧的东西。旧物比不过新物,迟早要扔掉,您不懂么?怎么还留着这玉佩呢?”
李素似是有些醉了,身子微晃。随即,他扶住栏杆,低声道:“我喜欢旧的东西,我不会丢。”
“丢了吧。”叶婉宜似笑非笑,“王爷必然能寻个崭新的来。”
“婉宜!!”李素忽然低吼了一声,逾越地扣住了她的手腕。他掣肘着挣扎不断的叶婉宜,质问道,“你不要我,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登上帝位?不能让你做皇后?”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有读者筒子反应,心心留在京城太浪费了,应该回边关去打仗。
这一点,几乎已成了女主将军文的“定律”了,写的人也有许多。我在开文的当初,就想写一个不遵循“定律”的故事,所以做了很多设定。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心心并不是一个非常崇高伟大的女将军,更像是普通女孩儿:她想要嫁个京城高富帅,渴望去京城,曾对未婚夫心心念念,非常挑剔男人的外貌……换言之,她是一个俗人哈。
此外,对于来到京城后,四四也结识了有趣可爱的霍家人,也许我笔力不足,没能凸显出结交新友的乐趣,但是这部分人物与趣事的描写,便是为了烘托出“待在京城并不惹人厌”这个主题。接下来我也会努力往这个方向发展^_^
本文是篇甜文,陛下与心心的感情不会有波折。有女配,但是一个都不能打,没人能比的上心心脚指头上的汗毛,主要作用也是撒狗粮!
ps不打仗和和平平的,其实也不错呀QAQ
甜文万岁!
第33章宫宴(四)
天恭国人皆知,这帝位原本是属于李素的。若是李延棠没有还朝,李素便是东宫储君,也会是来日帝王。而叶婉宜,便是与他一道青梅长大的未来皇后。
东宫太子与第一美人,郎才女貌,一双璧人。曾几何时,叶婉宜与李素虽未有定下婚约,却是京城人人心知肚明、艳羡无匹的人。
可后来,李延棠回来了。
自此后,一切便乱了套。李素不再是储君,领了淮南王的闲职。而叶婉宜,也悄然离开了他。京城中不再传唱二人的佳话,反而夸赞叶婉宜是李延棠的皇后之选。
这话原本也是没有错的——叶婉宜有闭月羞花之貌,家世、才情皆是一等一的好,她本就该配个人上之人。即使她与李素有一段往事在,这亦不能遮去她的明珠之华。
李素已二十又四,是时候娶妻了。但他一直未娶,只说自己还是喜欢从前旧物。此时此刻,他正紧紧掣住叶婉宜的手,醉醺醺地质问她。
叶婉宜面具似的笑颜有了一道裂缝。
“王爷,还请松手。”她的声音略冷了些,“前尘旧事皆已过去了。烦请王爷早些忘了吧。”
李素依旧微醺着,目光半浊,喃喃问道:“婉宜,你厌恶我?”
兴许是为了让李素松手,叶婉宜的目光越冷了些:“……是有些厌恶如今的王爷了。”
“厌恶我什么?”李素嘲讽地笑了下,“厌恶我手无权势?”
“我厌你终日酒气加身,”她紧紧凝视着李素,“厌你总是冷脸对人,厌你那副惹人烦的颓废模样,厌你一点儿上进心思都无,更厌你总是眷恋旧物。”
李素愣了一下,夜风吹拂,他的酒似乎也醒了点儿。
“你厌恶我。”他喃喃道,“你厌恶我……”
渐渐地,他松了手,退后数步。
他的手慢慢落在腰间,解下了那个摩挲得浑圆的玉佩。赤红色的系绳,被风吹得摇摇晃晃。他将那玉佩半悬在空中,凌空一会儿,竟然兀自松了手,让它笔直地落在草丛中。
啪嗒一声轻响,玉佩便没入草叶中。
“你……”叶婉宜半惊。
李素的目光微晃,凝视了那玉佩半晌,径直转身离去。
“……王爷?”未加思索,叶婉宜便踏出了半步。可很快,她就收回了自己的步子,只呆怔立在原地。
夜风吹得她乌发乱舞,她久久地立在原地。许久之后,她终于动了——她慢慢地、慢慢地沉下身子,手指仔细在草叶中摸索着,将那块玉佩给找了出来,紧紧捏在手心之中。
锋锐的草叶,已将她的掌心割破了几道。
见那玉佩安然无恙,叶婉宜才舒了口气。
这里近池塘,她一粗心,脚下竟失心一滑,身体朝着池塘倾泻而去。叶婉宜惊叫一声,顿时心头大乱——此时所有人都在清凉宫中,又有谁会来救狼狈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