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修发现谢振宏接连两日没有回来,这明日就要启程离开狼戎了,人哪去了?
他便跑到四王子索隆住处寻人,他一进索隆寝帐,便闻到一股浓浓的腥甜味道。陶修阅尽欢场,自然晓得这是什么味道。
他眼中闪过一抹诡笑,步入屏风之后,但见层层帷幔落下的床榻外,到处散落着衣裳。
陶修轻咳一声,戏谑声音道:“振宏,明日咱们就要随皇上启程了,你怎么还不收拾行李啊?”
帷幔内,传来一道低闷的呜咽,随着一阵淅淅索索声音后,帷幔被一只小麦色的大手从里面掀开一条缝。
但见索隆半敞着寝衣,脸上潮红尚未褪去,神色却阴沉的厉害。
他语气极其不悦,“你告诉夏帝,振宏不走了。”
陶修眯了眯眸子,“振宏呢?这是他的意思?”
他说着出手如电,一下撩开帷帐,但见谢振宏衣不遮体,身上满是青红痕迹,双手双脚全被绑在床上,嘴里塞着一团寝衣,正满脸无奈的挣扎着:“唔唔唔”
陶修桃花眼瞬间弯起,“呦呦呦!年轻人花样玩的真多呦!我喜欢这个玩法!哈哈哈!”
振宏一听更加羞愧的满脸通红,他几乎乞求的眼神,对着索隆使劲呜咽着。
索隆压了压唇角,拔掉他口中的寝衣。
振宏喘息道:“索隆,别闹了,你快把我放开,若是耽误启程时间,是要被皇上军法处置的,我已经是戴罪之身了,不能再罪上加罪”
索隆咬了牙道:“我不管,就是绑,我也要把你绑在身边。”
陶修望着这对僵持不下的恋人,忽而嗤笑一声,“多大点事啊!把你俩难成这样!”
振宏眨了眨眼,“陶叔,你有办法帮我留下?”
陶修轻哼一声,“我没有,你小叔有啊。你小叔可是皇上的宝贝呦!只要你小叔帮你开口求情,你想留下还不轻而易举?”
振宏和索隆对视一眼,脸上均浮现喜色,振宏疾声道:“对啊,我怎么没想到!我这就去求小叔帮忙!”
他急着起来,忘记手脚被绑,只听哗啦一声,身子被重重的弹回床上,样子滑稽极了,惹来索隆和陶修的一阵大笑。
有了谢元洲的开口求情,秦昭明自然百依百顺,他让振宏协助北宁郡王阔真,负责后续购买和运输种马等一干事宜,由此,振宏得以在狼戎逗留到年底,再回大夏。
秦昭明离开狼戎国都那日,哥利可汗率着一众狼戎重臣,举行了隆重的送别仪式。不过令人有些费解的是,此次结盟极其重要的人物天阳王多桑,并没有出现在送别仪式上。
与哥利可汗道别后,四王子索隆和谢振宏带着金狼侍卫,护送夏帝一路离开狼戎。
宽敞舒适的御车之上,谢元洲悠闲的半倚在昭明身上,欣赏着他为自己调制奶茶的过程。
昭明将一碗刚调好的奶茶捧到他唇边,元洲懒的伸手,伸头抿了一口,轻抖了下眉,调侃道:“呵!如果有一天,你不做皇帝了,倒可以去卖奶茶!”
昭明抬眸看他,“我去卖奶茶,你做什么?”
元洲眨了眨眼,“我自然是负责收钱喽。”
昭明眼眸染满笑意,低头去逗他的痒处,“你倒是轻松”
元洲被挠的麻痒,轻笑的躲闪着,两人正亲昵嬉闹时,一阵悠扬的琴声似高山流水般飘逸而来,传入两人耳中。
元洲侧耳细听,眉间不禁一动。
他虽然天生不通音律,但由于超人的记忆力,他立即辨出这首琴曲,他听过!
在不久前的金岸草原上,天阳王多桑曾经亲手为他演奏,他记得这曲子的名字叫《绯月夜》。
元洲踱步到窗口,伸手撩开窗帘,望向远处乐声来源之处,那里是一座高高的青山。
御车两侧骑马护卫的索隆、谢振宏、杨平、孙伍等人也被这琴声吸引。
索隆微蹙眉头,“这曲子有些奇怪?”
谢振宏道:“这有什么奇怪啊?你们狼戎人不是很喜欢弹琴唱歌吗?”
索隆白了他一眼,“我狼戎人喜欢唱歌弹琴不假,可是这曲子在我们狼戎,是专门向心爱之人表白爱意的《绯月夜》!此人在青山上,分明是在向咱们的队伍方向弹奏!”
振宏疑惑道:“啊?那是谁对着咱们示爱啊?”
索隆抿了抿唇,“我也不知道,算了,只要不是刺客,不用管他!”
谢元洲听到两人的对话,眼底有一刹的出神。下一瞬,身子便被一双有力的手臂牢牢圈住,车窗帘随即落了下来。
昭明低沉的嗓音带着宠溺,“别让外面寒气吹到你。”
元洲温顺的贴在他怀里,听着他沉稳有力的心跳,软声道:“昭明,你一直没有问过我,是如何说服多桑卖马给你的?难道你不好奇吗?”
昭明静默片刻,缓缓道:“你若是想告诉我,我便用心听,你若不想说,自然有你的道理,我绝不会多问。”
元洲轻眨了下眼,低笑一声,“其实也没什么不可说的。”他便将与多桑的交易,一一说给了昭明听。
昭明听后神色惊讶,“你用三天就复原了狼戎古文字?”
元洲轻笑道:“我哪有那么神!只是运气好而已。我在翻看狼戎古书时,发现狼戎古文字的字形,与上古天狼族失传的上古金字,竟有七八分相似,我想起以前看过古籍记载,传说狼戎族是天狼族的分支,我想狼戎古文字的创造者,会不会也取法于上古金字?”
“也许是上天冥冥中早有注定。当年,为了伪造你是天狼族后人、忠义王姬如风的外孙,我苦心钻研,成为这世上唯一通晓已失传上古金字的人。此次,我借助上古金字以及残存的狼戎古文字,逆向推出完整的狼戎古文字,并编纂成古文字典。这是多桑梦寐以求的宝贝!我料到他一定会答应我的条件。”